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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技术创新已经成为衡量一个经济体是否具有生命力的重要方面。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法作为激励创新的两项机制,二者之间相互作用的问题一直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如何在保护知识产权和维护市场竞争之间达到一个平衡也成了国际上关注的焦点。经过长时间的讨论,目前在专利联营这个领域内国际上已经对专利保护和反垄断规制的问题达成了一些共识,即在承认专利联营具有促进技术转移和技术应用的基础上,以反垄断法加以审查和规制。我国虽然对专利联营方面的法律规定起步较晚,但近些年来我国的市场实践中涉及专利联营的大量案例已经足够让各方重视这个问题。最开始的时候,专利联营是作为发达国家单方面向我国发动市场入侵、输出专利技术并收取高额专利使用费的工具出现在我国公众眼中,比如,涉及DVD专利的3C、6C专利联营①、涉及视频压缩技术的MPEG-2专利联营②,涉及通信领域的3G专利联营(?)。而随着04年东强等国内企业在美国加州南方地区法院诉3C专利联营案的出现,国内的企业渐渐的意识到了应该对国外专利联营不合理的利润掠夺展开反击,与此同时,国内也开始逐步建立以自主创新技术为支撑的专利联营。越来越多的经营者参与到专利联营的经营和发展中,仅信息产业领域就包括我国首个专利联营AVS专利联营、CBHD专利联营、闪联、中彩联等专利联营,此外在建筑建材等其他领域内也相继建立了专利联营。④随着专利联营越来越广泛的实践,对专利联营的法律规制问题也迫在眉睫。首先受到关注的就是专利联营的反垄断规制问题。虽然我国2008年《反垄断法》中对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只有原则性规定,但国务院相关部门已经将出台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法指南提上了议程。在最近由国家工商总局课题组起草的《关于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执法的指南》起草修订第四稿中,不仅对知识产权领域内一般反垄断问题做出了规定,还特别给出了涉及专利联营的情况时处理反垄断问题的方法。本文就是在这样的立法和实践背景下进行研究的。其主要立足于专利联营是否存在垄断违法性这一点,借助传统反垄断法的分析框架,针对专利联营的特殊性,逐步进行分析和剖析。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简单介绍专利联营的相关概念和分类,并提出本文需要研究的问题;第二部分概括的分析了专利联营的竞争效果,分别包括促进竞争效果和抑制竞争效果,这是从一个比较泛的角度进行分析的,并没有结合具体的分析要素和具体的可能涉及垄断的行为;第三部分涉及了在进行专利联营的竞争效果分析时,鉴于专利联营的特殊性所需要考虑的分析要素,主要从专利联营的性质、联营许可协议的条款、联营的管理活动三个方面入手,对可能影响竞争效果的点逐一进行分析;第四部分是对专利联营实施具体垄断行为的分析,首先确定分析适用的一般原则,然后根据专利联营的特殊性对相关市场进行界定,最后根据反垄断法中垄断行为的种类将具体行为分为滥用市场支配力和达成垄断协议两个方面进行归类分析;第五部分是结语,在这部分会对专利联营垄断违法性的判断方法做出总结,并对联营的规制给出简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