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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权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诸项职权中居于核心地位的一项重要职权。近年来,地方人大监督工作有了较大进展,有效发挥了监督职能作用,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然而现实之中,地方人大监督职能弱化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主要表现为地方人大监督缺位、监督实效性不强等方面,可以说,监督不力已成为影响地方人大监督工作发展的重要瓶颈之一。在对地方人大监督的理论研究中也存在部分研究成果只是停留在抽象分析及逻辑推理上,提出的具体措施缺乏可操作性等问题。因此,对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研究,应该以解决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理论研究与现实实践脱节的问题为重点,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来弥补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理论研究与现实性运用相分离所带来的诸多缺陷和不足。 本文试图通过对人大监督理论的系统梳理和阐述,进一步理清我国人大监督在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人大监督的定位、主体、对象、范围及基本原则。并在此基础上,归纳总结地方人大监督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地方人大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同时,结合笔者所从事的人大工作实践,以菏泽市人大监督工作的成功经验为例,总结介绍菏泽市人大在开展人大监督工作方面进行的成功实践与经验,并以此为借鉴,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究强化地方人大监督职能的途径与举措,以期能够为研究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强化地方人大监督职能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与借鉴。 文章共分为五大部分展开论述: 第一部分:阐述研究地方人大监督问题的背景,简要介绍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和成果,对本文的研究目标、研究方法及预期效果进行简要说明。 第二部分:简要概述我国人大监督的理论基础,阐述我国人大监督在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并从人大监督权的定位、人大监督的内容和形式、人大监督的主体和对象及人大监督的基本原则等四个方面对地方人大监督的构成要素进行分析。 第三部分:对我国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现状进行分析,归纳我国地方人大监督工作取得的成效,并指出当前地方人大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第四部分:结合笔者工作实践,总结介绍菏泽市人大在开展监督工作方面进行的成功实践、经验与启示。 第五部分:在借鉴菏泽市人大监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从实践性的角度提出强化地方人大监督职能具体的对策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