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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语的学习过程中,学习者不可避免错误的产生。在外语课堂上,教师如何对待学习者产生的语言错误,该不该纠正学生的错误是教师面临的首要问题。人们对错误的研究发现,一些错误会随着学习者的学习自然地消失,但另一些错误不会随着学习者学习而消失,需要教师对其纠正。James在《语言学习和语言使用中的错误:错误分析探讨》一书中指出教师在纠错时要遵循四项原则:1.有效纠错;2.考虑学生心理;3.考虑学生偏好;4.选择形式纠错还是意义纠错。显然,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他们对纠错反馈中的态度和偏好即学生期待应该得到重视。本研究以海口某重点中学高二年级三个班级的3名老师和157名学生为研究对象,通过观察课堂上教师的纠错行为和学生回应及修正的效果,结合对学生的问卷调查,试图找出学生最期待的教师纠错行为和课堂最有效的纠错行为,为教师课堂纠错提供参考。研究表明:1.学生认为教师对各类课堂错误应该当堂纠错,但倾向于教师在他们讲完后纠错。2.学生更倾向于在教师的帮助下由自己纠正各类错误。3.对于语音纠错,学生最倾向于教师采用形式协商的方式进行纠错,其次是重述法;对于词汇、语法和语用错误,学生最倾向于教师采用形式协商的方式进行纠错,其次是明确纠错法。4.在实际课堂中,教师对不同类型错误使用的纠错方式不同。教师针对语音错误最常使用重述法和明确纠错法,针对词汇、语法和语用错误最常使用形式协商法,其次是重述法。5.不同类型错误的学生回应不同,语音纠错的即时修正率最高,针对语音错误,采用明确纠错和重述法学生修正率最高;针对词汇、语法和语用错误,采用形式协商的方式学生修正率最高。本研究表明,针对语音错误,学生偏向于教师采用形式协商的方式进行纠错,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明确纠错和重述法更能引起语音错误的修正,因此,笔者建议教师在纠正语音错误时采用明确纠错法和重述法,并且在提供正确的读音后要求学生齐读以达到减少学生非话语性回应,增加修正率的效果。针对词汇、语法和语用错误,学生期待与教师实际纠错行为一致,学生最倾向于教师使用形式协商进行纠错,在实际过程中,教师使用形式协商纠错最多,且形式协商的即时修正率最高。因此,针对这三类错误,笔者建议教师采用形式协商法进行纠错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