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些年来,随着人们对城镇化这一现象的关注度逐步提高,我国政府也相应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以便推进城镇化进程。城镇化是经济发展的必经阶段,同时也是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期的必然结果。经济发展水平与城镇化进程关系密切,从城镇化发展的历史规律来看,城镇化建设必须同经济发展水平协调一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经济发展步入一个高速增长时期,而城镇化建设也得到进一步的提升。然而,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同城镇化建设并非时刻都能达到较为理想的协调状态,由于两者的不协调发展,进而滋生了诸多问题。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化建设的协调性状况已经成为我国当前经济建设亟需解决的问题,那么本文就立足于研究两者的协调关系,以实现其和谐共进。本文将全国31个省级行政单位作为文章的评价对象,运用统计年鉴中2012年的原始数据,分别构建经济系统和城镇化系统的评价指标体系,采用主成分分析法进行各项指标的权重赋权,后采用TOPSIS法分别进行两个系统综合评价得分的计算。该得分呈现出东部地区的经济评价值高于中部地区,而中部地区又要高于西部地区的主要特征。而我国各省级行政单位城镇化的综合评价得分差距也较为悬殊,区域落差明显。在这一基础上,计算出我国经济系统和城镇化系统的协调发展度并进行综合排序。从本文得到的排序结果来看,我国2012年31个省级行政单位的城镇化建设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协调情况呈现出如下主要特征:各地区总体协调发展水平比较低,大部分省级行政单位仍隶属于过渡调和类;各地区协调发展类型的空间差距显著。最后,本文分析影响我国城镇化水平和经济协调发展的主要因素,包括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的合理性、户籍管理制度以及投融资体系等,并提出相关的解决对策,便于促进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和经济水平的协调发展。文章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我国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以便奠定促进发展的良好物质基础;调整我国相关产业结构,着力发展第三产业;改革现存的户籍管理制度,促进城镇化建设的落实与推进;健全投融资体系,确保各项经济发展的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