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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五”计划算起,我国为实现工业化已经奋斗了半个多世纪。工业化进程在推动中国经济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同时,也引发了许多潜在的问题。一方面,是失业问题的日趋严重,另一方面,产业结构的急剧变迁造成部分劳动者就业质量降低。
与此同时,我们也深刻体会到犯罪这一社会痼疾长期以来给我们的生活以及社会健康发展带来的极大不良影响。2008年犯罪人数是488万,为30年前,也就是1978年的9倍。违法犯罪的年平均增长率达到了12.5%。
本文试图以经济学理论和方法研究现在社会中的犯罪现象,特别是犯罪与劳动市场上相关因素的关系。本文研究从劳动市场分层和相关犯罪理论出发,将劳动市场上个人分为失业和就业两种状态,认为个人的犯罪倾向在这两种状态下都受到一定因素影响。一方面,以失业率直观的衡量失业状况,认为失业群体由于不能维持生计以及不平等的剥夺感而有更大的可能性参与犯罪活动;而另一方面,以第二产业工人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率衡量就业质量,认为第二产业低配置下的高成本和低效益的特性导致大范围的低技能员工就业状况不佳,处于低工资、不稳定的状态,他们的不满情绪也可能激发犯罪。全文以社会解组论(犯罪是社会发生急剧变迁时社会解组状态的产物)以及理性人假设(如果犯罪的预期效用大于他可以通过其他活动获得的效用则个人会选择犯罪)为基础,运用Ehrlich的一个时期内的经典犯罪参与模型展开讨论。在分别针对失业率以及产业结构对犯罪影响进行理论分析后,对中国1989-2008年省级面板数据进行了实证检验。
文章选取失业率以及产业结构为主变量,受教育程度、贫富差距、离婚率、男女比例、城市化程度、年轻男性数量等为控制变量,同时加入年份虚拟变量,以固定效应模型分别对各种变量相关组合进行回归。通过控制省份固定效应回归我们发现,失业率以及第二产业比重均与犯罪呈显著正相关,证实了之前理论分析的正确性。当失业率、第二产业比率上升1%时,会导致犯罪率相应上升0.158%、0.187%。所以无论是失业还是就业,这两种状态都会对个人的犯罪决策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同时,运用加入时间趋势以及控制年份固定效应的模型进行补充分析,并分时间段分别回归。为避免由被忽略变量产生回归误差,还选用FDI为失业率的工具变量,重新回归检验。这些不同回归模型都得出关于主要研究变量的一致的结果,充分肯定了失业率以及产业结构对犯罪活动的影响,即劳动市场对犯罪市场的影响的存在性。而对于相关控制变量,不同模型得出的结论不大一致,但我们关于的贫富差距扩大,离婚率增加,男女比例失调,城市化深化,年轻男性增多等因素造成犯罪活动增加的预期在不同模型中获得了不同程度上的支持。
笔者的研究并非从政策出发,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给政策制定者作为参考。解决犯罪问题要将其与劳动市场乃至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联系起来考虑,而不是单一的从法治角度分析,这样才能实现维护整个社会安定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