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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十年来,科学界的不端行为正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科学家的行为规范到底应该怎样,成为摆在科学家和社会公众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本论文在科学与社会关系的背景下,通过对大量相关文献的阅读,结合自己的独立思考,根据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对科学规范,特别是科学的社会规范进行了研究。
本文首先对科学规范以及与之相关的科学与社会关系的研究历史作了初步梳理,对科学规范的分类、功能和内涵作了初步探索。本文认为随着科学与社会关系的不断加深,科学规范依次侧重于认识规范、科学共同体内的规范和科学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规范;科学规范有助于科学自身的发展和科学与社会的和谐共处;科学规范是处理科学事务时要遵守的规则和惯例。
本文重点讨论的是默顿规范,通过对默顿规范的提出和学术界对其反响的回顾,结合科学与社会关系的发展历程,总结了默顿规范的成功之处和局限性。默顿规范是默顿科学社会学的基石和核心,默顿规范在处理科学共同体成员之间的关系方面基本是成功的。默顿规范的局限性在于其与社会发展的不同步,在于对科学的功利性处理得不恰当。对默顿规范的补充、批评和攻击,有的是没有搞清“应然”和“实然”的关系,有的是因为没有认清科学与社会关系的变化。在大科学时代,默顿规范仍然适用,其追求科学客观性的基本精神是正确的,所需要的只是对其作适当的扩充、细化或移植;本文认为,科学失范现象发生的根本原因是社会文化价值观的偏颇,即整个社会从整体上说过于注重物质文化而忽视了精神文化,过分强调科学的功利性而忽视了人文关怀;科学失范不仅是违背“科学的规范”,而且违背了“科学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规范”。
最后,本文指出,随着科学与社会关系的发展,科学家对待科学的态度是不断变化的。根据科学家对待科学态度变化的历史进程,可将科学发展的历史划分为科学作为副业、科学作为事业和科学作为职业三个阶段。在科学发展到第三阶段的今天,将默顿规范增加诚实与负责两条,予以扩充,就会使科学的认识规范、科学共同体的规范(即默顿规范)和科学与社会关系的规范(诚实与负责)三位一体,共同构成科学规范的立体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