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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促使董事成为公司管理架构中的权力控制者。董事的权力日渐增长,而对其却缺乏相应的规制和约束,致使董事滥用手中权力,侵害第三人利益的现象层出不穷。为了使董事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相对称,切实保护本处于弱势地位的第三人的利益,有必要将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内涵予以拓展,将该项制度同样适用于董事,并将董事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制度化。从结构上来看,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董事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理论基础。本文将董事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理论支撑归结为两个:一是利益相关者理论,二是将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内涵予以拓展,适用于权力日益增长、处于管理中心地位的董事。第二部分:董事对第三人民事责任的内涵。在这一部分当中,首先介绍了各国和地区关于董事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性质的认知;其次介绍了董事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了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最后介绍了董事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的现实意义。在该部分内容中,还将董事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制度与传统民法中的代位权制度进行比较,从而彰显董事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制度在保护第三人权利方面的优越性。第三部分:董事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在我国的现状。在这一部分中,介绍了有关这一制度在我国理论上的争论,立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各相关部分进行分析,以期对第四部分制度构建打下良好的基础。第四部分:董事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制度在我国的构建。该部分针对第三部分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措施,并提出要对传统的内部责任理论进行突破,之后又提出在立法层面上的构建和司法实践中的完善。多管齐下,如此才能符合现实的需要,更好的保护第三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