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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东尼·伯吉斯,出生于相对保守的天主教家庭,却在多部书中展现“自由意志”和“命中注定受天主拯救”观点之间的对立,其反乌托邦式的科幻讽刺小说《发条橙》更是成为其代表作。《发条橙》属于科幻小说经典,将小说背景设在未来的英国社会,创造出当代小说中最为经典的暴力形象(即看似毫无道德观念、无恶不作的小说主人公亚历克斯),讽刺及质疑专制政府使用强制手段对人按照社会需求进行非人性的改造,从而引发对人类道德选择自由的思考。全文分为三章。第一章从电影叙事结构及情节方面入手,探讨小说和电影中主角身兼作恶者与受害者多重身份的缘由。本章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从作恶者身份出发,将小说视作因果报应循环,作恶者最终幡然悔悟,从而跳出恶的轮回,表明作恶者如果自我反省则终将得到救赎。而电影却以开放式结局将作恶者困在恶的轮回中,并不给出明确道德暗示,即作恶者是否应该悔悟并且能否得到救赎。第二部分从受害者出发,小说作者将自身经历、受害者和作恶者角色相融合,认同作恶者应该得到惩罚甚至是报复,但同时质疑强权社会的改造手段,认为作恶者也应有道德选择自由,反映了伯吉斯在个人情感与社会道德理想之间的矛盾。而电影则去除这种情节,试图摆脱社会道德责任感,着力表现受害者作为普通人时面对暴行的态度。第二章主要根据空间设置及画面构图,对比小说与电影视觉表现方面的改编。本章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描述了小说和电影空间场景设置的差异。小说的科幻场景处处透出古典特色贴近现实,甚至出现耶稣受难等宗教道德元素,站在道德高度时刻警醒作恶者和读者。而电影科幻背景则为二元空间(reality&fantasy)提供可能:融合色情与超现实元素的未来现实空间,与alex内心罪恶外化的虚拟空间,虚实交映,给予内心罪恶与传统道德冲突充分的戏剧空间,以此折射出人心固有的罪恶面使观众与角色产生共鸣。第二部分则选取部分场景,对比小说与电影在构图中描述暴行场景的差异。小说在文字描述中偏向受害者,意在突出作恶者的暴虐与受害者的弱势,而电影抛却道德倾向,试图在故事叙述中保持中立,不由电影给人道德暗示,期待观众的自行判断。第三章讨论研究了小说和电影在语言、音乐方面的改编。本章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描述了小说独创的那査奇语,将大量粗俗及淫秽不堪的词语融入场景,在语言上给观众厌恶与反感,将这种粗俗与暴行相结合,进而使观众排斥暴行。电影则扫去了小说语言的野蛮,对白诗化、舞台化,将主角的高雅语言与暴力行为同时呈现,表明评价道德高低与教育及表面体现的教养无关,即使披着诗人与圣人的面具。第二部分的讨论以将音乐视作主角的道德选择来展开。小说中主角由爱好激烈的交响乐最终爱上温和的抒情曲,暗喻人生阶段:由激情叛逆的少年期最终将会迈入平淡庸常的成人期,并被社会同化接纳。而电影选择象征自由、反传统的贝多芬第九交响曲贯穿始终,暗示主角在道德选择时坚持选择之权、自由之权。结论部分对全文进行总结,由主角道德选择之差异,分析小说作者与电影导演的道德倾向和由此展现的艺术创作理念。伯吉斯认为人年少犯错是由于青春叛逆,最终长大成人就如同上帝手中的发条橙,终将得到上帝宽恕与拯救,回归社会并被同化。但作者同时深受贝拉基式的自由意志影响,坚信人有自由选择善恶的权力,质疑现世对恶行者的惩罚破坏了道德崇高性。小说作者赋予小说这种宗教式的道德拯救与善恶自由观,通过对主人公的道德选择,暗示与告诫读者小说文学所应该具有的道德导向。库布里克的电影则摈弃小说的“道德说教”束缚:人性本善的道德暗示不是电影创作必备,更不是标准;在电影艺术中,审美的原则优先于道德的原则。电影通过对叙事结构和音像等方面的改编,力图以“无关道德”的角度客观记录故事,强调选择善恶的能力,并不暗示读者什么才是人类原有的道德观,将对人类道德观的看法交给观众,期待观众的独立思考与审美意识。而我们也应树立理性的道德观,不因个人欲望、偏好来左右道德,将之强加于艺术或他人,道德源于内心自省,也应律己修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