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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民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中对于矿产资源需求量急剧地增大,我国矿藏的开采业与矿产品开发的相关产业得到了快速地发展。但是,与采矿如影相随的尾矿问题也与日俱增,这些尾矿问题不仅严重地污染环境、损坏民众的人身健康与财产安全,也浪费了我国数量有限的宝贵的矿产资源。一句话,尾矿成为了寄生于采矿上的毒瘤,成为了我国亟需解决的问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尾矿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金属尾矿综合利用专项规划(2010~2015)》的相关规定,我国建立了尾矿治理法律制度以预防与治理尾矿可能产生的危害。但是,近年来各地发生的令人怵目惊心的尾矿事故充分暴露了我国现行尾矿治理法律制度运行失灵,其并没有起到应有的规制、预防与治理尾矿事故的作用。如何克服现行法律、法规存在的缺陷、健全我国尾矿治理法律制度成为环境法学者必须完成的任务。本文即是一个初步的尝试,试图为我国尾矿治理法律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寻找到相应的路径。
本文应用了比较法的分析方法和案例分析的方法。首先,通过对于福建紫金矿业的案例分析,引出我国尾款治理亟待解决的主题。其次,使用比较分析的方法,详尽地介绍了发达国家如何治理尾矿危害的法律制度,如美国《露天采矿控制与复原法》和《超级基金法》、澳大利亚《最优尾矿管理制度》、南非《第三方管理安全中介机构制度》、加拿大纽芬兰省《尾矿生态化制度》,对国外尾矿治理法律制度同时进行分析研究比较,为我国尾矿法律制度提供一些借鉴,吸收国外尾矿治理法律制度中成功的因素,为我国尾矿治理法律制度的创新提供素材。
同时,分析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尾矿治理法律制度相应的规定,阐述了我国现有的尾矿治理法律制度有尚不完善的地方:在尾矿治理过程中,政府和企业责任不明确,导致尾矿治理过程中相应的制度缺陷,包括:①尾矿权属规定不明确,导致尾矿治理责任主体不明;②矿业开采市场准入制度的门槛过低,导致矿业开采企业资质参差不齐:③缺乏尾矿治理税收优惠制度支持,导致矿业企业负担过重,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对现有的优惠政策执行不到位的现象;④尾矿治理科技创新制度建设滞后.在论文的第四章部分,作者介绍了国外先进的尾矿治理法律制度,例如:美国、澳大利亚、南非、加拿大,这些国家在尾矿治理方面都各具特色,都有值得我国在尾矿治理方面学习的地方。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本文在第五章部分就我国如何健全与完善尾矿治理法律制度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初步形成尾矿治理责任中政府的宏观指导和补充责任、提出明确企业的微观管理责任基本理论即企业尾矿治理责任,以及完善尾矿治理相关配套的法律制度包括明确尾矿权法律适用范围、严格矿业开采市场准入制度、完善尾矿治理税收优惠制度、建立尾矿治理科技攻关制度。
弄清我国尾矿治理现状,凭借比较分析等方法,使我国在借鉴国外尾矿治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尾矿治理现有实际,在明确了尾矿治理法律责任的前期下,建立和完善尾矿治理法律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好我国尾矿治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