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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贯彻“入其垒,袭其辎,暴其恃,而见其瑕”的方法,以《圆善论》一书为基础,通观牟宗三哲学的整体思路,从对“圆善论”中最基本的概念分析入手,进而探讨概念背后蕴含的哲学体系,在与康德哲学比较中突出牟宗三哲学的特色,着力勾勒牟宗三“圆善论”的逻辑脉络,并尝试分析该思想的得失。第一章主要是分析、比较牟宗三与康德对“德”与“福”概念的理解。两人的理解表面上相似,其实背后存在着巨大的不同。对“德”的不同理解表现在:康德认为那种依道德律而行的德行难以在人这种有限的存有者身上落实,而牟宗三则活用理性目的论肯定了人有实现这种德行的力量。对“福”的不同理解表现为:幸福的定义——物随心转——只是一个空架子,由于在康德那里,人只有有限心,相应的物只是现象界中的物,因此康德的幸福主要是指“物质幸福”;而在牟宗三那里,人既具有有限心又具有无限心,相应的物既包括现象意义的物还包括物自身意义的物,因此牟宗三所说的幸福既指物质幸福也指“道德幸福”。这种不同是二人整个哲学体系的差别所造成的。第二章主要论述了牟宗三解决“圆善问题”的条件,其实也就是牟宗三的“两层存有论”思想,文中运用理性目的论并结合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对此作了一番新的诠释。牟宗三并不否认康德确立一个无限的理智与意志来解决圆善问题的基本思路,但要求打落依附于那无限性上的人格神之虚幻性,归于以“无限智心”来说明“圆善”的可能性。“无限智心”的确立、“智的直觉”的肯定、“物自身”的发现,“两层存有论”的构建,使得牟宗三大大推进了对圆善问题的解决,但是也带来了新的困难,那就是:如何使无限智心与有限识心同时呈现,并在此基础上解决全面幸福与德行相一致的问题。第三章主要论述了牟宗三如何运用天台宗的思想最终解决了上述困难,从而实现了“圆善”。“非分别说”、“性具”与“诡谲的即”是天台宗圆教观的要点。牟宗三运用天台宗的思想说明了“有限心即无限心”、“现象即物自身”,最终以胡五峰“天理人欲同体而异用,同行而异情”之模式达成了“圆善”。其实质是将“本性—心—物”结构中“心”完全取消,而直接成为“本性—存在”结构,此时,德(性—心)与福(心—物)浑是一事(性—物),德之所在就是福之所在。第四章则是对牟宗三“圆善论”得失的衡定。牟宗三为圆善问题提供了一个中国式的回答,即“唯心净土”,并且通过“圆善论”为他的哲学体系盖上了最后的顶盖。而对“意义世界”的发现是牟宗三哲学中最富有现代气息和生命力的理论所在。然而,这一洞见却被淹没在了他那唯理性主义的、思辨的形而上学体系之中。“人以理性为终极目的”是牟宗三整个哲学所预设的基本前提,而这一前提是一个独断论地教条。其中的得与失值得我们认真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