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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江西省农村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及医疗设施的不断完善,人均寿命逐年增长。加上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实施,家庭结构逐步向小型化发展,使人口增长速度逐渐减慢,老年人口数量占总人口的比例明显加大。据统计,到2005年底全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占全省总人口的7.35%,达到316.54万人的惊人数字。人口老龄化社会的提前到来,使江西省农村养老服务陷入困境,农村养老服务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备受学术界和理论界的关注。本文尝试从家庭养老服务与社会养老服务有效结合的角度出发,试图探讨一种适合江西省经济发展现状的新型养老服务方式。本文在提出问题之后,介绍养老服务的基础理论,然后分析了江西省农村人口结构和养老服务现状,再通过典型个案访谈的研究方式,并采用SPSS数据分析方法,总结出江西省农村地区主要的养老服务方式有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和集体养老三种:首先,家庭养老是历史最悠久最普遍的一种养老服务方式。据调研结果显示,江西省绝大多数农村老人愿意选择在家养老,只有少数行动不便或无子女的老人会选择在敬老院等机构养老,家庭养老服务不仅满足了老人对家庭的向往,更满足了其对亲情的需求,同时满足老人物质上、精神上的养老需求,但在一定程度上给子女尤其是独生子女家庭养老带来了较大的经济负担,加上部分地区孝文化的缺失,子女拒绝赡养父母的情况时有出现,亟需健全社会养老服务来填补这一“空缺”;其次,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对社会和谐稳定、城乡一体化建设起着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可行性,但却无法代替家庭养老带给老人精神上的慰藉。基于这一现状,笔者认为适合江西省情的农村养老服务方式就是将两者有效结合、协调发展,共同分担农村养老责任。即在加快社会养老服务建设的同时,也要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鼓励家庭养老服务继续发挥优势作用,这样既兼具了两者的优点又合理规避了两者的缺点,是解决目前江西省农村养老困境的理性选择。全文主要分为六大部分:第一,绪论部分,首先是提出选题的背景及意义,紧接着是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最后是论文研究思路、创新与不足。第二,概述了养老服务体系基础理论的几个相关概念,首先提出了养老服务的基本概念,其次是比较分析了家庭养老服务与社会养老服务区别,并对两者结合的有效性进行了概括。第三,对江西省农村地区现阶段几种主要的养老服务方式现状进行了描述,对其存在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具体分析。第四,探讨了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必要性,分析了国内外其它地区的养老服务模式,并结合江西省实际情况,得出对我省农村养老服务方式的启示。第五,提出对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的构建路径选择。第六部分,总结全文,得出结论并展望未来。江西省农村养老服务方式的合理选择,对于改善全省农村居民的老年生活及提高社会养老保障整体水平具有较大的实践意思。本文通过对农村养老服务现状的研究,一方面分析了社会养老服务无法完全取代家庭养老服务的原因,明确了政府在完善社会养老制度中应当履行的职责;另一方面也为政府完善养老服务规范机制提供了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