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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1) 了解目前江苏部分地区经男男性行为感染HIV后进行抗病毒治疗疾病经济负担的现状及其构成情况;探索治疗者疾病经济负担的影响因素,为当地制定艾滋病治疗的相关政策提供参考依据。(2) 了解江苏部分地区现有的医疗补助措施及其普及情况。资料来源及方法:采用问卷调查和非结构式访谈法相结合的方式。(1)问卷调查:采取横断面调查,以江苏省南京、镇江和无锡3市作为研究现场,目标人群为经确诊感染途径为同性性行为的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者,制定入组标准和排除标准,确定研究对象。调查时间为2015年3月到8月,设计调查问卷,在各市县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的组织和协助下,对抗病毒治疗者进行问卷调查,主要内容为治疗者一般人口学信息、社会经济状况、最近一年抗病毒治疗、副作用处理和机会性感染处理相关的卫生服务利用情况及相对应的疾病经济负担。(2)半结构式访谈:对南京、镇江、无锡三市的艾滋病专科医生进行访谈,掌握国家或当地为HIV/AIDS免费提供的服务内容、当地抗病毒治疗现状以及当地现有的医疗补助措施及其普及情况。(3)统计学方法:数据经Epidata软件录入清洗后,应用均数、中位数、构成比等指标进行统计学描述,应用Kruskal—Wallis秩和检验和多元线性回归对影响因素进行统计学分析。研究结果:1.在江苏3市符合条件且愿意参与调查的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者合计845人:南京地区446人,镇江87人,无锡312人。三市调查对象中有706人有医疗保险,另有16.4%的治疗者没有参加任何形式的医疗保险,所有医疗费用均为自费。2.三市治疗者最近一年内因抗病毒治疗产生的副作用、机会性感染而去就医的平均门诊次数为0.9次,平均住院次数为0.1次,最近一年平均住院天数为1.2天,因艾滋病请假休息的误工天数为5.8天。3.三市调查对象最近一年的直接医疗费用中位数为565元,均数为2878元。南京、镇江、无锡各地的直接医疗费用中位数分别为540元、500元和600元,均数分别为2614元、2498元和3361元。调查对象直接经济负担中位数为800元,均数为3148元,南京、镇江、无锡各地中位数分别为836元、700元和800元,均数分别为2894元、2888元和3583元。间接经济负担中位数为0,均数为415元,三市的总疾病经济负担中位数为932元,均数为3563元,南京、镇江、无锡三地中位数分别为1045元、730元和800元,均数分别为3309元、3558元和3927元。4.南京地区治疗者的直接经济负担和疾病经济负担高于无锡、镇江地区,三市的间接经济负担无显著性差异。5.年纪越小,承担的直接经济负担、疾病经济负担越高。6.最近一次CD4值越低,直接医疗费用和间接经济负担越高。经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得出:最近一次CD4<200个/μl与最近一次CD4>350个/μ1的治疗者的直接医疗费用、间接经济负担均有显著性差异,且最近一次CD4<200个/μ1的直接医疗费用要高于最近一次CD4>350个/μ1组;7.不同保险形式是直接医疗费用、直接经济负担和疾病经济负担的影响因素。新农合的治疗者的直接医疗费用最低,公费医疗的治疗者的直接经济负担、疾病经济负担最低。8.病毒载量是直接医疗费用的影响因素,病毒载量越高,直接医疗费用越高。9.月收入是直接医疗费用、直接经济负担、间接经济负担和疾病经济负担的影响因素。月收入越高,治疗者承担的各项疾病负担越重。研究结论:1.江苏省三市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者的疾病经济负担处于中等水平,在病人可支付能力范围内。2.应加强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人员病毒载量检测和CD4的检测。3.国家医疗补助措施在抗病毒治疗者中使用率并不高,应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提高治疗者对这些政策的使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