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案件事实认定方式的变革已经促使人们在刑事诉讼中从以“人证为重心”过渡至以“物证为重心”,相应地在侦查方法的取向上必然要从“由供到证”过渡至“由证到供”。在“由证到供”的模式下,取得某一“证”后我们将要穷尽“证”所蕴含的信息,由“一”扩展至“多”,方能实现“由证到供”。科学与技术引入到刑事诉讼活动中,带来了科学证明与科学侦查,刑事司法制度的价值和目标才有了实现的可能性。科学侦查的主要表现形式是技术性侦查。本文通过内涵剖析、认知理念、实践基石和方法体系四个方面的探索,试图建立一个关于技术性侦查的初步理论框架。正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技术性侦查的概念分析。技术性侦查本质上是一种以物证技术为基础并以证据为中心的侦查方式,即以同一认定理论为基础,通过科学技术协同应用的方式收集物证等证据后,对其中所蕴含的信息进行最大化挖掘和利用,并建立相应的犯罪情报资料系统,最终实现获取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和查获犯罪嫌疑人的一种科学调查方法。透过揭示技术性侦查的内涵,有利于我们深入认识技术性侦查系统。第二部分:技术性侦查的认知理念。侦查主体将需要系统的调查工作来查清和获取相应缺失的要素,并恢复要素之间的基本结构。技术性侦查的实践意义在于适应科学证明所要求的必须对案件事实实施整体性证明,即充分地回答刑事案件构成要素的特定性、反映性和稳定性三个方面问题。第三部分:技术性侦查的实践基础。通过物证技术的运用,侦查主体不同程度地解读出蕴含在“物”当中的信息。系统的物证能够直接充分地证明案件事实,因而物证是证明案件事实的基础。当科学和技术的发展水平发展到能够解读出物及其运动过程的信息时,相应地,物证便从传统意义上的“间接证据”变成“直接证据”。第四部分:技术性侦查的方法体系探讨。侦查主体对系统化的犯罪行为必须以系统化的侦查行为方式进行相应的专门调查,获取证据信息——尤其应当以物证信息为起点广泛开辟信息情报来源。本部分具体探讨技术性侦查的方法体系,以期为构建相应的技术性侦查制度提供客观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