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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发生后,“大而不能倒”被业界和学术界认为是导致本次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在目前这场危机发生之前,大型高度杠杆化、高度关联的金融机构急剧发展。这些机构从“大而不能倒”的观念(即认为在失败时会得到政府的支持)中受益。认识到这一点,这对于大型金融机构本身的市场定位而言是一项优势。因为贷款人和投资者相信,大型机构可以去杠杆化并从事更具风险性的活动而无须承担风险加剧的后果,这会导致金融机构普遍具有想要成长为更大的机构的冲动。这是典型的道德风险问题。“大而不能倒”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其不仅造成了严重的道德风险,而且这一观念弱化了市场纪律,并助长了机构过度风险选择行为,造成了金融市场的不公平竞争局面。“大而不能倒”为大型机构提供了人为的发展动机,导致大型机构与小机构之间的不平等竞争。这造成了市行纪律的混乱,使得金融机构从产品和服务的竞争转变为对规模和市场势力的竞争,从而造成金融机构们竞相“竞次”(race to the bottom),造成市场恶性竞争,不利于金融业长期健康发展。“大而不能倒”还加剧了金融市场的不公平,侵害了金融消费者的利益。追求规模和风险的大型金融机构,往往通过提供复杂的金融衍生交易产品来达到这样的目的。这些金融产品往往通过复杂的金融工程进行设计,其对交易双方的预期未来影响和真实损益往往只有设计该产品的几位金融工程师才彻底明白。而金融消费者在购买这些金融衍生产品的时候并没有被完全的告知其未来的影响,未来一旦不利事件发生,金融消费者将面临预期之外的巨大损失。“大而不能倒”还会带来金融稳定问题。由于“大而不能倒”带来的道德风险,市场纪律的丧失,竞争的不公平和消费者利益的损害,从而加剧了金融市场的波动性。尤其是在经济不景气事情,大型机构追逐高风险的模式会造成整个金融系统脆弱性增强,原本可以由金融系统吸收的损失事件可能就会带来风险的传染性,最后导致整个金融系统的系统风险。“大而不能倒”造成金融不稳定的另一个表现是金融监管当局干预的频率增加。随着金融系统脆弱性的增加,监管当局不得不经常入市拯救遇险的具有系统重要性的大型金融机构,这本身也带来了金融系统的波动。因此,有必要在总结以往理论和国内外最新改革措施的基础上为我国“大而不能倒”政策给出思路,进而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政策以及措施。从这个意义上讲,后危机时期我国银行业“大而不能倒”问题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本文围绕三个问题进行研究:一是大机构应不应该救?二是应该救谁?三是如何救?其中第一个问题涉及到监管当局“大而不能倒”政策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第二个问题涉及到救助对象的标准。第三个涉及到“大而不能倒”政策的具体实施措施。另外,在探讨“太大而不能倒”时经常被提及的还有“太重要而不能倒”(too important to fail)和“太关联而不能倒”(tooconnected to fail),本文认为无论是太重要还是太关联都可以被看做是“太大”的某种表现,为行文方便,本文统一用“太大而不能倒”来进行讨论。本文分六部分展开讨论:第一部为绪论,主要阐述问题研究的背景,意义等;第二部分阐述已有的主要“大而不能倒”理论,并给出关于这一问题的博弈论理论,回答大机构应不应该救得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就监管当局“大而不能倒”政策框架给予阐释。其中包括政策目标,政策原则以及政策措施等;第三部分分析我国银行业TBTF问题现状;第四部分主要介绍国外最新的改革动向和改革措施,并为我国相关政策措施的制定提供借鉴;第五部分首先阐述我国银行业后危机时期的现状和面临的主要风险,然后重点讨论适合我国国情的“大而不能倒”问题解决措施;第六部分总结本文结论,并指出不足之处和改进方向。“大而不能倒”问题是一个重要的系统性大问题,本文在总结前人工作的同时尝试在以下方面进行创新:一是在梳理了现有的TBTF政策理论基础上,提出了三方博弈理论,来证明监管当局TBTF政策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二是在分析国内银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总结国外最新TBTF政策措施的基础上,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TBTF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