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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转轨时期的政治行政体制、社会经济结构、个人与集团道德建设方面的条件限制,政府管制职能必然出现失灵的现象。本研究以行政管理理论为指导,运用比较分析和实证分析方法,对我国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管制现状及问题的原因、西方的监管特点进行了分析研究。作者试图探讨纠正食品药品管制失灵的有效途径,即通过对管制制度的改革和创新,以及采取有效的政策和措施,促进政府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效率,以期达到政府管制的目标。作者认为,食品安全事故严重威胁着人类社会生存质量,与其相关的社会管制效果问题是微观管制经济学中既重要又难以解决的问题,也是全球性、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普遍问题。食品药品价格虚高不下、虚假广告泛滥成灾等问题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这些问题的本质在于部分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更主要的,在于监管制度方面的深层次原因;在许多现代市场化国家,政府都通过食品药品立法设立某一行政机构对食品药品业实行高度统一的管制,这种管制体系,除了具备较高的执法效率外,还能取得执法资源和技术的规模经济,因而在世界各国被广泛采用。因此,如何借鉴世界发达国家的监管体制,走有中国特色的食品药品监管之路,值得深思。应改革并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长效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完善价格和广告监管机制,逐步取消药品招标。进而从根本上扭转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紊乱现象。本论文选题研究结果不仅对于现实问题的解决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同时,也力求能对管制理论充实和发展。由于食品药品本身的特殊性,该研究还希望能引起人们对公共政策治理的伦理价值框架作进一步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