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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竞争情报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越加明显,在实践应用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很多大型企业都建立起了相对完善的竞争情报系统,设立了专职竞争情报部门,培养了专职的竞争情报人员开展工作。而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往往限于其自身在资金、人力等方面的条件局限,仅依靠中小企业自身力量很难开展高效的竞争情报工作。因此,关于如何帮助中小企业获得竞争情报、即中小企业竞争情报供给的议题已经引起了企业界、学术界和政府管理部门的广泛关注。在这一过程中,政府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但目前对于中小企业竞争情报供给过程中政府作用的研究成果还不多,特别是从理论层面系统地研究政府具体的作用方式,即政府工具如何能够更好的支撑中小企业竞争情报供给的成果很少。鉴于此,笔者就中小企业竞争情报供给过程中,政府如何更好的发挥作用、应该采取何种手段和工具更有效的促进其他竞争情报供给主体面向中小企业进行服务开展了深入的研究。
政府工具的选择和使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标准。笔者依据其选择流程和选择过程中的关键因素,首先分析中小企业竞争情报供给中存在的问题,而后从公共管理学的角度出发,研究解决这些问题时政府可以使用的政府工具,并在这一过程中加入委托代理理论进行分析,之后结合国内外案例进行实证研究,最终得出以下研究结论:(1)政府要积极参与中小企业竞争情报供给;(2)政府在积极参与的过程,要扮演管理协调者的角色,构建中小企业竞争情报供给协调平台;(3)政府在积极参与过程中要以竞争情报供给主体的身份,通过现有机构或者成立专门机构直接为中小企业提供竞争情报,同时积极寻求第三方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竞争情报;(4)在寻求第三方合作供给时,资金补助和合同外包这两种工具最为适用,资金补助适用于公益研究与服务机构和教育机构,合同外包适用于行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