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实现西部大开发的战略目标,离不开良好的制度环境,离不开制度创新的有力支持和保障。从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上看,体制与制度环境的差异是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深层原因所在。因此,需要从理论上深入研究制度和制度变迁为什么能促进经济发展以及西部经济发展滞后的制度因素。在此基础上,具体探讨在西部大开发中怎样具体进行制度创新,应采用什么样的创新机制,促进西部经济尽快发展。 他山之玉,可以攻石。在西方经济学长期发展过程中,从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开始,古典经济学家们就试图发现经济进步的根源,并分析经济变化的过程,提出了劳动、资本和土地的数量决定一国的总产出。西方传统的主流经济学在考察经济发展或经济增长时,从不涉及生产方法的变革,它们所说的"经济发展"主要甚至完全是指人口、资本、工资、利润、地租等在数量上的变化,主要通过各种物质生产要素和技术的变化去说明生产率的变化和经济增长。 自发展经济学产生以后,制度主义研究思路反映在发展经济学的三个发展阶段中。这些发展经济学家都在不同侧面突破了新古典传统对经济发展所持的见解,试图分析各种制度因素对经济发展正面和负面的影响。正是在批评并修改新古典经济学基本假定的基础上,科斯建立了制度分析理论,这一理论经过后来者的不断丰富、发展,形成了以新古典方法研究制度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的新制度经济学。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诺斯在其一系列论著中系统地分析了制度变迁对经济增长的决定性作用,至此,以诺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家建立了一个包括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在内的制度变迁理论。 该理论认为制度是影响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分为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正式规则又可以分为基础性规则和制度安排。非正式规则包括文化进化所形成的规则或叫"文明"以及意识形态。新制度经济学所讨论的制度主要是指正式规则中的制度安排和非正式规则中的意识形态。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两者的含义基本上是重叠的,他们不是泛指制度的任何一种变化,而是指用一种效率更高的制度取代原有制度或对一种更有效的制度的生产过程,是制度主体解决制度短缺,从而扩大制度供给以获得潜在收益的行为。在经济发展、国家兴衰方面,制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制度的变迁是理解历史变迁和国家兴衰的一把钥匙。制度变迁有两方面的动因,一方面会使原来的制度安排变得无效、并非最佳或制度短缺;另一方面会改变可供选择的制度结构的制度选择范围。制度变迁的根源在于制度决定者与制度接受者的矛盾,推动着制度从均衡到非均衡再到均衡的矛盾运动。从总体上看,制度变迁和创新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制度创新的过程分为五个阶段,同样存在着路径依赖性问题。制度变迁分为诱致性制度变迁与强制性制度变迁。诱致性制度变迁它意味着现行制度结构中出现了制度的不均衡和失效的或欠妥的制度安排,通过制度创新,可获得原有制度结构中无法得到的利益。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主体是国家,通过国家的强制力短期内快速完成,可以降低变迁的成本,具有强制性、规范性的特点,制度化水平高。人类社会的进步与社会制度的变迁和创新有着必然的联系,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其实就是一个制度变迁和创新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诱致性制度变迁是制度变迁的逻辑起点,强制性制度变迁是诱致性制度变迁的必然结果,二者互相依存、互相作用,共同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 借鉴西方经济发展理论的制度创新思想,结合西部经济发展现状,可以看到东西部的差距首先体现为制度安排上的差异,然后才体现为经济上的差距。东西部在制度安排上的非均衡性表现为:从制度供给来看:区际间不平衡,速率、密度不均衡,制度层次不一致从制度变迁方式来看:东部是需求诱致性变迁与中间扩散性制度变迁相结合,制度内生化;西部强制性制度变迁较多,制度外部强制植入,具有明显的外生性。从制度利用的效率上来看:东西部地区存在制度利用的重大差异,东部地区对制度的实际利用率要远远大于西部地区,东部地区制度价值所产生的经济绩效要远远高于西部地区。 造成以上东西部地区制度安排非均衡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中央制度供给和资源分配制度向东部倾斜,在制度需求环境、实施环境以及实施机制上,西部地区都明显落后于东部地区,导致了西部制度供给的天生不足。体现为:因为我国采取的是非均衡发展战略,中央制度供给和资源分配制度向东部倾斜;西部地区内生诱致性制度需求不够;西部非正式制度的长期固化,阻碍了制度的进一步创新;西部地区制度成本较高;西部地区制度安排的低效性;西部的路径依赖性明显高于东部。 制度安排上的差异与西部复杂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交织,使得西部开发的限制性因素表现为多领域和多层次,并相互交织在一起。西部开发的制约因素主要有:政策因素的制约;经济结构不合理因素的制约;资本流动和积累的制度制约;科技水平因素的制约人力资本因素的制约;非国有经济缺位的制约;价格因素的制约;农村发展动力不足的制约;东西部人文结构模式的差异。 为此,西部大开发不应始终是投入要素量的积累,而更应着力去建立一个良好有效的制度环境,消除制约西部经济发展的制度瓶颈,寻找制度创新的突破口。在产权制度创新方面,加快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多元化的产权结构;同时,最重要的是加强对产权的保护。在资本投资体制创新方面,从宏观上,建立区域性资本市场,实施基础产业融资创新;在微观上,创新私人融资方式;完善区域资本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建立相对规范的投资决策主体体系,培育理性的投资主体,加强对企业投资决策的法律约束。在产业制度创新方面,西部地区应在自己资源和矿藏的基础上,将比较优势变为竟争优势,加强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和升级,实现规模经济,提高产业的现代化程度;其次,提高西部区域支柱产业竞争力,培育西部区域主导产业竞争力。在农业制度创新方面,首先要建立公平与效率的现代农地制度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其次,国家农业制度的有效供给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增长的保证,良好辅助性制度安排是农业制度创新的必要外部条件;再次,创新农村经济组织。在所有制结构创新方面,必须加大所有制结构调整的力度,加快多种所有制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的市场主体群的形成和壮大,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在科技体制创新方面,创新科技管理体制,建立企业主体型科技体制。创新科技投入机制,逐步形成科学技术发展的良性循环。创新科技激励机制,建立完善的科技激励机制,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促进科学技术发展。在人才积累机制创新方面,西部地区要通过各种途径引进和培养一批跨世纪的优秀人才,创造"人才辈出,人尽其力"的社会环境。发挥教育、科技在西部开发中的关键作用。在完善就业制度方面,建立与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要使农民无障碍地进入非农产业领域,从西部地区城镇来讲,应扩大社会保障面,将进城的农民尽快纳入城镇保障对象。最后,要加快区域城镇化进程。 在制度创新的实施过程中,要解决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的矛盾,途径是形成新的创新主体。参与制度创新的主体共有三个层次:一是政策层次,以中央政策为指导,构建有效的制度供给机制;二是组织层次,提高地方政府制度供给能力。三是操作层次,企业应成为西部大开发中制度创新的主体。要顺利实现制度创新,三个层次参与主体的积极参与缺一不可。那么,如何才能充分有效地利用各种生产要素,充分发挥参与制度创新的三个层次主体的作用,使其形成合力并发挥作用,促进经济发展,必须注意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1.选择好西部制度变迁的方式,制度变迁方式要坚持强制性制度变迁和需求诱致性制度交迁相结合。2.引入外部力量,突破"体制锁定"。3、核心制度创新与配套制度创新相结合。4、自创式制度创新与借鉴式制度创新兼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