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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西方公共管理的危机引发了普遍的改革浪潮,改革的理论和实践都质疑了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即非政府即市场的论调),非营利组织由于存在着诸多的优点在现实中能高效的承载政府职能改革所转移出来的部分职能空间(即“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场域),由此引发了一场“社团革命”,对非营利组织的研究迅速展开。社区是大社会在小聚居地内的缩影,社区不仅仅是社区居民的居住地更应是彼此守望相助的共同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实现了由“单位制”到“街居制”再到“社区制”的转变。十二五规划更是从政策角度明确提出以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原则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形成社会管理的新格局。社区制背景下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终极目标在于实现社区的善治、社区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公共管理的实践昭示单纯的市场模式、政府管制不能够实现有效治理,彼得斯在《政府未来的治理模式》中所提及的弹性模式、参与模式、解制模式、市场模式有较强的吸引力,多元参与下的合作治理成为了现实的路径选择,“参与”、“合作”更加强调社区非营利组织(即社区NGO)的作用。社区NGO既是一种参与机制,通过组织的价值使命将社区中的个体吸纳到组织中,组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的文化认同,社区凝聚力提高;社区NGO又是一种合作治理机制,汇集社情民意,对话政府、市场。毋庸置疑,社区NGO深深影响了社区建设中的居民个体,潜移默化地改变了居民社区生活中的心态,居民更倾向于用坦诚、沟通、合作的方式维系社会关系的运转。笔者深入社区对济南市花园北社区、裕园社区(社区发育程度、社区建设存在明显差异的两个社区)进行调研,通过对裕园社区NGO参与治理的实践介绍及裕园社区与花园北社区治理的相关横向数据对比了解社区NGO的存在状态及社区NGO参与社区治理的现实表现,实地考察及文献收集的基础上笔者以系统的分析方法归纳了社区NGO面临的资金、身份认证、发展趋向、认同等方面的困境,以青岛市江苏路社区、武汉百步亭社区NGO成功参与社区治理为借鉴,突出参与治理的组织设计及志愿资源的系统调动,在此基础之上提出社区NGO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其中既包括资金、人力资源等物质层面的,又包括社会资本、发展目标等文化层面的,以期能够引发更多社区NGO参与社区治理的思考,以社区NGO的发展推动中国公民社会的进程,给人民带来更多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