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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要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全面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既需要投入资源和聚集要素,更需要乡村人气的兴旺。通过改革打破乡村要素单向流入城市的格局,打通进城与下乡的通道,吸引更多城市要素向乡村流动。汇聚全社会的力量,强化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把人力资源开发放在首位,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乡土人才。自2016年“十三五”规划中提到“新乡贤文化”这一概念之后,“新乡贤”这一社会群体迅速成为政府和民众关注的焦点。国家和地方政府加强对“新乡贤”的培养和指导,鼓励其参与乡村治理,由乡贤参与走向乡村善治。“新”与“旧”对立,是一种不同于旧质的状态和性质;“乡”的释义为“乡土”,即“故乡”“故土”,泛指生养之地,既包括乡村,也包括城市;“贤”是“贤能”,“贤德”,“乡贤”即在家乡故土成长的贤德之士。新时代的“新乡贤”,就是各地被大家公认的优秀人才、社会菁英,他们怀揣着理想和信仰,满怀一颗热爱人民、反哺桑梓的赤诚之心,积极为乡亲办实事、办好事,造福一方。当下,我们提倡传承和宣扬乡贤文化,恰恰是要从我国传统的治理模式中汲取经验和智慧,为当今乡村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理论支持。“新乡贤”作为基层民情诉求和价值观的代表者,是基层乡村治理所依靠器重的重要社会资源之一,如何继承延续传统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功效并克服既有的不足之处,在乡村治理中发挥“新乡贤”的作用,是当下我们所面对的重要问题,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角色。本文从我国乡村社会治理现状出发,采用理论分析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参考文献资料,从政治、经济、社会等多个领域分析“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作用。首先,明确乡贤、“新乡贤”、乡村治理等概念的内涵和相关理论基础;其次,梳理我国乡贤形象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转变,以及不同时期不同乡贤形象的功能;再次,多角度、多层次的分析了现代社会“新乡贤”产生和存在的必要性,并论证了“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依据,阐释了其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和时代价值,在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同时维护了我国乡村社会的稳定,促进乡村建设;最后,对现阶段制约“新乡贤”发挥作用的困境及其原因进行了剖析,并针对这些困境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