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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市场是与经济学中市场不同的一个概念,是为了反垄断目的而产生的市场。反垄断中相关市场界定的产生与发展与经济学理论密不可分,尤其是产业组织理论的发展,将经济学的理念方法融入了反垄断的司法实践,从而开创了经济学与法律相结合的先例,不断推动相关市场界定的发展。相关市场的界定是反垄断案件分析的出发点,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反垄断法判定涉及反垄断行为,例如合谋行为、优势企业滥用市场势力行为、企业并购行为是否规范时都离不开相关市场的界定。没有确定存在竞争关系的产品和服务之前,是不可能确定行为人对其竞争对手和消费者的影响程度的。只有首先确定竞争发生的场所及相关市场,在此基础上才可以进行市场份额、市场集中度等的判断,继而判定企业是否具有市场势力或者滥用市场势力。如果相关市场界定得过窄,那么企业就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从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可能性就大,进而可能排除有意义的竞争;相反如果界定过宽,企业可能相对占有较小的市场份额,判定其拥有支配市场能力的可能性也就越小,但竞争程度可能会被夸张。可见过窄或者过宽的相关市场界定都会导致市场份额和集中度判定的不准确。本文从相关市场的起源与发展说起,重点分析了现有文献中常见的关于相关市场界定方法的优劣之处并加以改进。从对现有文献的梳理来看,基于不同方法做出的相关市场界定经常相互矛盾,显然,问题首当其冲是出在理论界定方法上。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对历来用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方法进行其经济理论基础、设计与判定指标、适用性以及在反垄断执行中的实际应用情况进行梳理并且做比较分析,指出各种方法均有缺陷,需要改进;目前也并不存在兼具理论适用性与实践实用性的方法,反垄断实践中,必须考虑执法成本和可行性的问题。并对相关市场界定方法的发展前景进行展望。文章的结构如下:第一部分阐述相关市场界定的必要性以及国内外研究情况;第二部分阐述历来相关市场的界定方法,分别包括需求的交叉价格弹性、产品流检验、价格关联法、SSNIP、因果检验法、剩余需求法、平稳性检验、“宽泛市场”法;第三部分对各个方法的经济理论基础、适用性以及在实践中的应用情况进行比较分析;第四部分为本文的结论及对相关市场界定方法发展前景的展望,鉴于相关市场界定的多层次面和复杂性,目前并不存在一种兼具理论适用性与实践实用性的方法。而基于不同经济理论建立起来的各种相关市场界定方法,在实际应用方面均有其应用上的限制和固有的缺失。相关市场界定的理论与实践的标准相互影响,同时又有所不同,实践中需要综合考虑执法成本、可行性以及理论准确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