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地方政府没有举债权,一直依赖融资平台举债,但由于融资平台债务游离于地方预算管理之外,地方政府债务迅速膨胀。为了规范地方政府的举债途径,我国先后采用中央代发地方债和自行发债试点等形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随着地方政府发债自主权的逐渐放开,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模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此背景下,本文基于制度匹配的视角探讨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模式,旨在解决三个问题:第一,从国际经验看,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模式与相关制度有何关联性?第二,我国现有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模式是否与制度环境相匹配?第三,分税制条件下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模式的选择方向是什么?本文首先选取美国、日本和澳大利亚三个代表性国家,通过对联邦制与单一制、分税制、转移支付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分析,本文认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模式的选择不仅取决于其自身的性质和特征,而且取决于它与相关制度之间的协调。诸多制度相互替代或互补,构成了对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模式的整体性安排。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没有最好的模式,只有最适合的模式。借鉴以往研究成果,本文将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模式总结为“融资平台模式”、 “中央代发模式”和“自行发债模式”三种。通过对三种发行模式基本属性、公平效率以及存在问题的比较,本文揭示我国现有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模式并不能有效约束地方政府的举债行为。基于制度匹配的理论,分税制作为一个新的制度出现,势必会打破约束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模式相关制度的原有平衡。赋予地方政府自主发债的权利,同时将制度约束纳入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博弈序列,应成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模式的选择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