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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税制改革重新建立了央地财税关系,初步确立了中央与地方的分权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地方财政地位,通过地方政府之间的良性竞争,分税制成为了当时驱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引擎。但从当今视角来看,分税制后续配套改革并未跟上,导致财政收入增长质量逐步下滑、地方财政资金收不抵支的问题突出、地方政府财政能力两级分化现象明显等问题。一方面,我国处在经济下行、地方政府债务危机亟待解决、2万亿元减税降费的国内大环境下,这使得地方政府保证高质量的税收收入较为艰难;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刚性支出越来越大,加之应对人口老龄化、“补短板”等都需要增加财政支出,因此,地方政府财政收支矛盾日渐尖锐。本文正是以此为契机,在财政分权体制背景下,以地方政府行为为切入点,研究财政压力对税收努力程度的影响机制。首先,在之前的文献研究中,关于税收努力的现有研究更多地集中在测算层面上,更多的是在讨论地方政府对转移支付的依赖,降低了其税收努力的程度,对于增强地方政府税收努力的激励机制研究不足。本文正是以地方政府税收努力的激励机制为锚点,研究地方财政压力是否是地方政府税收努力的激励因素。然后,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地方政府所面临的财政压力,发现西部地区面临的财政压力最大,其次是中部地区,最后是东部地区,本文认为是经济分化加剧了地方政府的财政状况分化。同时,本文运用“税柄法”对我国地方政府的税收努力程度进行测算,发现西部地区的税收努力程度最高,其次是东部地区,最后是中部地区,通过对比,可以发现中部地区没有能够将财政压力转化为自身的内生增长动力,反而增加了对转移支付资金的依赖和攀比。在上一部分的研究基础上,本文基于2008—2018年全国省级层面的数据,以存量财政压力、财政自给能力和税收努力程度作为主要指标,考察了地方政府所面临的财政压力对税收努力的影响。研究发现,存量财政压力和财政自给能力的增加会显著提高税务部门的税收努力程度。此外,也印证了转移支付制度对税收努力程度的抑制作用,即得到“输血”越多的地区,其自身“造血”能力反而越差。继而,得出一系列的结论。一是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税收努力程度反而越低,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更好的地区由于获得税收收入比经济欠发达地区更为容易,也就会出现放松税收努力程度的现象,称之为“税收努力悖论”。二是分地区来看,财政压力对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税收努力程度均有显著正向影响,只有西部地区财政压力这一因素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西部地区的巨大财政压力只依赖自身努力难以缓解,已经无法转化为自身动力,需要中央层面的政策倾斜。本文通过对省级税收努力和财政压力的研究,提出应保持税收努力合理化水平、将税收努力程度纳入转移支付的考虑当中、优化产业结构以期实现“企业加速发展—涵养地方税源—给予企业更多红利”的良性循环等一系列对策建议。为地方财政压力缓解、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改革作出了政策启示,为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提供了经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