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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民经济最重要的支柱性产业之一,房地产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有目共睹。房地产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业的不断支持,但是,近年来在国家宏观大力调控房地产市场的背景下,房地产企业主要融资渠道银行贷款受到严格限制,房地产企业资金供给趋于紧张,与此同时房地产信托迅速成为异常活跃的房地产融资方式,有效地补充了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渠道。
本论文的研究基础是我国房地产信托业务的发展现状,文章从介绍当前房地产信托业务发展状况、特点及主要类型出发,指出房地产信托业务快速发展对房地产业和金融市场都带来了一定的积极影响:但同时快速发展中的房地产信托业务,受种种因素制约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随着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不断出台和房地产信托监管政策的逐步严格,已经使房地产信托业务原有优势渐渐失去,业务发展陷入困境。
本文重点从制度环境、产品设计、市场环境、组织结构等角度深入分析了导致我国房地产信托存在各种缺陷的根本原因。我们认为房地产信托业务要想持续健康发展,摆脱被边缘化的困境,必须在制度和产品等层面做根本性的创新。
本文研究的落脚点是我国现有的房地产信托业务必须朝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方向发展。这一创新目标,对国内而言,还是一个全新的业务模式,创新涉及立法、税收、市场监管等诸多方面;然而REITs在国外尤其是美国等一些国家已经相当成熟,形成了良好的运作机制和运作模式,对我国发展REITs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为此,本文对国外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产品特征和运作模式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分析,并与我国当前的房地产信托业务进行了全面的比较分析,从中得出我国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需要从那些方面进行创新,以及所需要的法律制度条件,并从而得出我国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启示。
文章最后在国内现实分析与国外模式比较借鉴的基础上,探讨我国创新发展REITs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结合我国的法律、社会文化的现实状况,提出我国应当以公司型基金起步渐进式发展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并由此提出相关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以及金融监管等方面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