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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和欧盟在世界贸易组织(WTO)非农产品市场准入(NAMA)谈判中提出纺织品服装标签议题,我国作为纺织品服装的进出口大国,如何应对纺织品服装标签技术性贸易措施,积极参与并引导NAMA纺织品服装标签谈判向有利我国的方向发展,提出我国的攻守利益提案,研究工作无疑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本文综述了我国和主要贸易国家或地区的纺织品服装标签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继续跟踪纺织品服装标签NAMA谈判进展,整理并分析了各国纺织品服装标签相关提案,明确各国关注的焦点主要在于纺织品服装标签内容、标签形式以及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纺织品服装标签提案的原则。其次,运用比较研究法系统对比总结了各国纺织品服装标签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差异,进而对减小或消除这些差异展开可行性研究,主要有以下研究结论:(1)通过对比分析各国纺织品服装标签标注内容和标签形式,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建议我国纺织品服装标签须标明纤维成分、维护说明、原产国、制造商(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以及产品执行标准;纤维成分、维护说明须使用永久性标签形式,标签其他内容建议积极考虑使用非永久性标签。(2)通过对比分析各国纤维成分标签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差异,指出存在纤维名称不统一,纤维含量标识要求、纤维成分测试方法多样化等问题,对造成现存差异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地研究,提出了纤维名称、纤维含量和纤维成分测试方法统一方案的建议。(3)通过对比各国维护说明及其对应测试方法的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发现,尽管存在一定差异,维护说明标签的统一仍存在良好基础,深入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后,提出了维护说明标签统一方案的建议。(4)对比分析各国原产国、制造商(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号型规格、与消费者安全有关的信息等标签其他要求,提出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应最大程度减少命令式规制,以发挥市场经济自由竞争机制,建议对号型规格、产品名称、产品质量等级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不要求强制性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