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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是维系社会发展的基本组织单位,而夫妻关系在家庭关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随着社会的进步,配偶关系的保护与发展越来越为世人所关注,无论是婚姻关系的存续还是婚姻关系的解除,如何更好的维系夫妻之间的平等与尊重,如何促进配偶和血亲间的利益之协调,均成为被关注之焦点。要解决上述焦点问题,配偶继承权自然是不容忽视的一环。当配偶其中一方死亡,生存配偶所享有的继承权利如何得到保护和尊重成为继承法要解决的难题。基于两性地位之平等与对被继承人意思自由之尊重,生存配偶在继承中的地位,继承顺序以及继承份额的制定,是配偶继承权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也是对一国立法技术是否成熟的检验。不得不承认的是,日本在立法技术上确实要比我国更趋于成熟,同时由于中日两国文化的同源性,以及社会发展的相似性,通过对两国法律的比较研究,既可以加深对日本法律的认识,亦有助于对本国法律更加深入地了解并在此基础上予以改进。鉴于此,本文在结合日本1980年继承编修改及启示,就我国配偶继承权制度上存在的问题进行论述分析,并在不改变现有配偶继承权继承顺序及份额的前提下,以夫妻共同财产制与配偶继承权的密切关系为切入点,尽最大地努力来完善本国的继承制度。除引言和结论外,本文篇章结构分为四章节。第一章问题的提出。通过两个案例引出关于我国现行继承法中配偶继承权制度在实践中产生的法与理的冲突,即:关于配偶继承权的规定是否兼顾了平等性以及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思自由;是否能够适应少子老龄化社会的发展需要;以及关于我国配偶继承权制度即固定顺序继承存在的合理性,并根据现行法规及实践,应该从哪些方面加以完善。第二章配偶继承权概述。本章主要介绍继承权、配偶继承权的概念以及通过对前者的研究来剖析配偶继承权在继承法上的地位。强调配偶继承权在继承制度中的重要作用及其所扮演的角色。第三章日本1980年继承法修改及启示。本章主要通过对日本在1980年修改继承编时所面临的少子高龄社会背景下,对配偶继承权继承份额的修改原因等方面论述其在修法之时遇到的具体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措施,总结日本的修法经验,为我国配偶继承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第四章我国配偶继承权的现状及完善。对我国现行继承法中的配偶继承权在实践应用中的障碍进行分析,并在借鉴日本的相关法律的根柢上,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分别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方面提出具体健全我国配偶继承权规范的一些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