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主要侧重于中国水电发展计划中有关上湄公河流域的部分及其对东南亚沿岸国家的生态、政治和经济影响。它表明,沿岸国家的经济迫切需要发展,可是中国和这些国家在交流时更倾向于将与他们的合作局限在以基建发展,而不是咨询或控制上游发展中潜在的跨边境的不利影响。然而,本文认为,将上游同下游的问题‘安全化’并不是问题的答案;解决办法首先需要通过在全面、人性和经济安全等方面来重新定义地区安全。
在导言章节之后,本文被划分为三个章节:
第一章大湄公河地区的历史背景
本章的基本论点是研究一体化和水资源开发是人类尝试达到的最复杂和敏感的活动之一。湄公河地区的官方名称是大湄公河次区域或GMS。这片土地将湄公河沿岸国家与中国的云南省和东盟成员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和越南)连接起来,大湄公河次区域(GMS)包括大约3亿人口、2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并且湄公河地区的生产总值达到3000亿美元,到2010年预计将增长到8630亿美元。湄公河所定义的地区,横跨从青藏高原到越南南部的三角洲,不到中国南海之间的约4800平方公里土地,。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以自给自足的农业为主,但他们正逐渐多元化,成为多个现代经济部门,并扎根于一个更加透明的,以市场为基础的系统中。
第二章大湄公河次区域同发展伙伴的合作
近期,人们谈论到大湄公河次区域,他们通常会谈论地区发展措施,道路和桥梁的修建,铺设铁路线,建造水坝和水力发电厂,架输电线路,保护环境,促进旅游,维护社区生活。极少的人考虑到次区域的发展中伴随的安全隐患。人们通常并不考虑它,甚至经常忽略它。
另一方面,GMS与东盟或其他区域协定大有不同,因为它是非正式的,并且只遵从一个一般的原则设定和体制安排。与东盟不同,这个计划不打算作为一个贸易集团的前身。相反,它是一个务实、适应于六个国家或国家下属地区的方案,同意并实施这个计划,由此可以互利互惠。
本章将着重于历史动力、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各个阶段的经济合作方案和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走廊的概念,其中包括跨境运输协定。
第三章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协定(ACFTA)及其对大湄公河次区域贸易和环境的影响
本章着重于关注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协定的特点及其在大湄公河次区域贸易和环境方面的可能影响。环境问题已经得到大湄公河次区域领导人的关注,他们已经同意在大湄公河次区域首脑会议上商定共同改善该地区环境的合作。然而,缺乏一种体制机制来协调环保政策或行动计划的实施。在关于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协定中环境合作的规定不存在的情况也反映出在区域经济政策制定上的重大缺陷。的确,鉴于目前整个地区的低水平发展,将环境问题列入大湄公河次区域贸易议程并不容易,它要求经济发展的持续高速。但以环境退化为代价的经济增长将不会带来持久的社会和经济进步。在经济增长和环境的可持续性间找到平衡是实现大湄公河次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首要挑战。在这方面,重要的是,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通过加强政策和机构合作,有效应对新出现的环境问题。
这项研究清楚显示了一些可能的环境问题,以及可能产生的贸易自由化,这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虽然对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来说追求进一步的贸易自由化和加深经济一体化是重要的,但环境问题必须加以考虑,并加入贸易谈判和协定之中,以减轻贸易对环境带来的不良后果。只有这样,才能使贸易在促进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上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