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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5年6月1日机动车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率先在山东、青岛、黑龙江、陕西、重庆、广西六个地区进行试点。机动车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是指保险监管部门对机动车商业车险折扣的管控由原先的“刚性”管控调整为折扣空间的管控。机动车商业车险的费率由各财险公司在报备的合理区间范围内,根据市场竞争和公司自身实际业务经营管理情况白行确定,其最终的目的就是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旧版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费率自身存在诸多问题,不仅财险公司自身缺乏主动创新和服务的意识,过渡关注“价格战”,而且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比如价格折扣的刚性管控、被社会媒体所高度重视的“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问题。旧的费率和条款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消费者的需求。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监管部门经过不断的摸索,终于在2015年拉开了机动车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大幕。财险公司的经营结果很大程度与其保费制定标准(费率)有着直接关系。费改后保险责任扩大,财险公司承担的风险也进一步扩大。这就对财险公司的经营策略和保费定价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往简单粗暴的“价格战”已经无法再适应新的发展环境了,财险公司要想在新的市场竞争中占据领先地位,就必须主动做出调整,适应新的发展环境。机动车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后,整个行业出现了“总体车险增幅放缓、盈利空间进一步压缩、部分中小财险公司增幅波动较大”等特点。在新的市场竞争环境下,财险公司自身精细化、差异化的管理水平将是决定财险公司未来车险市场竞争力的主导因素。而财险公司精细化、差异化管理可以简单概括为自身经营管理(实行经营管理的精细化,降低附加费用率和赔付成本)、定价和风险选择(执行定价和风险选择的差异化,提高业务识别和盈利能力)、产品组合(优化产品组合创新,为客户提供差异化产品组合服务)、客户服务(积极创新服务举措,提高客户综合保障服务能力)、销售渠道(整合现有渠道资源,借助移动互联技术,丰富销售渠道,扩大渠道覆盖面)等方面。论文的主要贡献在于作者本人全程参与了山东地区机动车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的改革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和区域市场经营数据。这些在为本论文提供重要数据支持的同时,也使得制定的各项应对策略更加的合理有效,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