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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变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医保领域的体现就是人民群众期盼更可靠的医疗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医保制度之间的矛盾,因此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满意度至关重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至今实施效果显著,同时也存在参保率下降、医疗费用高涨、看病就医扎堆大医院等突出问题。本研究以医疗保险“三角四方”系统理论、顾客满意度理论、归因理论为理论基础,以重庆市璧山区300份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满意度问卷的调查数据为基础,运用描述性分析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居民医保政策以及医保总体满意度现状,利用方差分析样本的个体属性对医保总体满意度的影响,运用回归分析识别影响满意度的相关因果变量及显著因素。根据调查结果,重庆市璧山区城乡居民医保的总体满意度均值为3.47,表明参保人员对现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一般满意,但是与参保人员的理想状态还有一定差距。医保经办机构满意度、定点医疗机构满意度、居民医保政策满意度与医保总体满意度存在因果关系,且影响程度不均衡。其中,医保经办机构的宣传工作、工作人员办事效率,定点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医疗费用、诊疗设施、诊疗环境、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居民医保政策中的可报销范围、个人缴费水平和报销比例是影响总体满意度的主要因素。人口学特征中的月平均收入和对政策的了解程度对总体满意度有显著影响。结合璧山区实际情况,提出提升居民医保满意度的建议:一是要提高经办机构服务能力,二是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建设与管理,三是完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