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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人民公社是1958-1962年山东大学校史上特殊的一笔。作为“大跃进”和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的产物,山东大学人民公社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受国家当时的政治形势和教育政策的影响。1957年“反右”斗争的扩大化,改变了党对知识分子的政策,民主建言的氛围被打破;随着全国“大跃进”的发展,1958年中央提出下放高校教育管理权限,这更加推动了全国高校走上城市人民公社化的自主道路,伴随着这一决策,山东大学由青岛迁到济南办学,并且建立了人民公社——这一知识分子的理想蓝图。该公社从建立、试办到高潮与国家的政策和全国的形势是高度一致、步调相同的。1958-1959年期间,在党中央八届六中全会和八届八中全会的指引下,山东大学人民公社进入了试办阶段,全校初步确立了人民公社的宗旨、原则、任务、组织机构等。通过一年多的辩论与学习,老师和同学们的思想觉悟有了很大程度的转变。进入到1960年以来,全国掀起了一个大办城市人民公社的高潮,山东大学的办社模式正是这一时代的缩影,形成了一种特殊的教学模式: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形成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寓工、农、商、学、兵于一体;公共生活集体化。山东大学随之成为既是学校、又是工厂,既是知识分子、又是工农劳动者的“共产主义大学”。这一性质大学的出现违背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也违背了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因此,高潮之后便悄无声息地退出了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