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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型商业模式是指核心企业搭建多主体的平台,以及设计运营活动体系而为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的基本框架,而商业模式创新是企业遵循新的行为逻辑来为利益相关者创造和传递价值的创新范式。移动互联网时代,企业纷纷通过重塑商业模式来实现转型升级或跨界发展,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将商业模式创新作为产品或流程创新的一种替代或延伸,作为企业竞争优势或价值创造的源泉。本文旨在以平台型型商业模式为研究对象,重点探讨平台型商业模式创新中的内在属性,并据此探讨商业模式创新过程中的价值创造机理、价值创造之间的来源,路径及其内在逻辑。首先,本文在国内外文献研究的基础上,主要对商业模式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中的价值创造及平台型商业模式相关文献进行回顾,并为后续的理论研究提供支撑。其次,本文从经济学角度探讨分析了商业模式价值创造的来源和主导逻辑,并对平台型的商业模式的内在属性作了适当的归纳总结;随后根据商业模式的内在属性特征,即新颖性(N)、锁定性(I)、互补性(C)、效率性(E),重点借助熊彼特创新、战略网络理论、企业资源观、平台经济学等理论基础探讨了NICE与价值创造间的关系及背后的作用机理,提出相应理论假设,假设认为NICE属性与平台型商业模式创新的价值创造存在正向的推动作用;并且根据价值创造的来源到价值创造的结果梳理了一套关于商业模式价值创造的概念框架。最后文章结合典型的平台型企业案例,对案例采用了扎根的分析方式,探讨了平台型商业模式的价值创造运作机理,并论证了平台型商业模式属性与价值创造的正向关系,归纳了商业模式的价值创造概念框架:动因→内在属性→理论(载体)→价值创造结果。研究表明:新颖性、锁定性、互补性、效率性4个方面都与平台型商业模式价值创造存在正向关系,平台型企业在设计商业模式时应当关注新颖性、锁定性、互补性和效率性的四个内在属性,并且商业模式创新过程中通过改善它们来实现价值创造,并且可以其作为审视或创新商业模式的检验标准。更进一步的,在设计平台型商业模式创新路径过程中,可以适当从动因的角度着手,结合各个属性背后所影响的组织、运营等内容,对商业模式构成部分进行调整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