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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末德国学者汉斯·费尔梅提出“翻译目的论”。他认为翻泽活动是有目的、有意图的行为。与传统的翻译理论不同,这一翻译理论将源语仅仅视作翻译的信息来源,在翻译的过程中,译者根据客户或委托人的要求,结合翻译目的和译文读者的特殊情况,从原作提供的信息中进行选择性翻译。在此理论的框架下,一直被用来衡量译文质量标准的“等值”被另一个评估标准“充分”所取代。在此新标准的指导下,译者可以选择对原文进行归化或异化翻译,这就结束了长期以来翻译界对于归化和异化激烈的争论。这一翻译理论给翻译工作者提供了新的视角。令人遗憾的是国内对其译介较少,将其和具体的文化翻译作品结合起来研究的则更少。本文运用功能主义翻译理论学派的目的论(Skopostheorie)作为理论框架,从社会,语言,思想意识和技术经济四个文化系统对中国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前80回)两个英译本(杨宪益与戴乃迭的译本和霍克斯的译本)中的文化负载词进行了详细的对比分析。作者认为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应该根据不同的翻译目的,对某些文化负载词采取不同的翻译方法与策略,从而取得特定翻译目的所要求的翻译效果。杨氏夫妇试图保留原文的文化特色,传播中国传统文化和异国风情,因此主要运用了异化(foreignization)手法。霍克斯则是为了使译本通顺,流畅,便于读者接受,多用归化(domestication)手法。两个译文都成功地实现了其目的和功能,都是成功的译本。就传播中国文化而言,异化策略更为有效。同时,作者认为,在翻译评论中不应该局限于以等值(equivalence)为核心的翻译观,而应该判断译文相对于其翻译目的是否恰当(adequacy),即:是否满足了特定翻译目的的要求。本文在第一章主要阐明了研究的背景,有待解决的问题和整篇论文的安排。第二章梳理了文化的定义和分类,并讨论了翻译在文化传播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同时作者指出在翻译文学作品时,文化负载词的有效翻译是文化传达的重点和难点。第三章介绍了文化负载词的特征,指出翻译文化负载词两种基本的方法—归化和异化以及翻译界关于归化和异化之间激烈的争论。第四章详细地阐述了目的论,为第五章和第六章的对比分析做理论上的准备。目的论能有效地解决归化和异化之争,为文学翻译批评提供了新的视角。第五章和第六章是本文的重点。第五章运用目的论,从总体上对红楼梦的两个译本进行了分析,得出不同的翻译目的是译者选择不同翻译策略的原由。第六章从文化的四个方面对红楼梦中的文化负载词进行了大量的实例分析。得出在翻译文化负载词方面,霍克斯多用归化的手法,而杨氏夫妇则主要运用了异化的手法。最后是本文的结论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