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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复兴以来,西方自然科学兴起并获得了很大的发展,神学、神权的影响逐渐缩小,人的地位被提升到一个很高的位置。人的权利取得了相对独立的解释,此时也涌现出了许多著名的哲学家。这些哲学家都持一种以自然权利为基础内容的人权观,更为重要的是,他们的一些主张被运用到了实践中,促进了近代资产阶级的革命,托马斯·霍布斯便是其中主要代表人物之一。本文通过对霍布斯之前自然权利理论的梳理,从而彰显霍布斯自然权利学说在其政治哲学体系及至整个西方自然权利理论发展进路中的重要位置。在古典的政治学说中,权利的概念还没能成为一种要求,基本上应该是指自然正义或自然正当。而后在中世纪的欧洲,人们生活在黑暗的神权和封建特权的压迫和奴役下从而诉诸于神权。从文艺复兴开始,资本主义的萌芽及发展需要摆脱神权和宗法的束缚,近代的自然法学派就是以自然法为依据,提出了人的“权利”的概念这一主观诉求,以此寻求人性的解放和自由的实现。所以在论文的第一部分简要梳理了自然权利理论的发展轨迹。本文主体部分是第二部分,旨在对霍布斯自然权利理论进行全面的分析。人性假说、自然状态与自然法为霍布斯自然权利学说演进奠定了坚实的理论根基。自然状态的战争状况与利己的人性紧密关联,自然状态残酷的现实造就了自然法。在霍布斯那里,自然权利涵盖了自然状态与主权之下两种涵义,而“人对人是狼”的自然状态使自然权利成为一种不可能实现的权利,依据霍布斯的论述,此时保全生命的强烈激情唤醒了人们曾经荏弱的理性,自然人达成社会契约,让出手中的大部分自然权利给“第三方”,从而走出野蛮的自然状态。同时,在详细地展开两种状态下自然权利对比的基础上,分析了霍布斯自然权利的政治与道德价值基础。在分析完霍布斯的自然权利理论以后,本文还就霍布斯自然权利学说对后世的影响作了进一步分析。霍布斯之后,近现代自然权利论继续发展,像斯宾诺莎、洛克、卢梭等。最后对霍布斯给近代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贡献进行了客观评价并且总结了自然权利理论的革命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