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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于宏观经济的调节与控制是一国经济健康、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宏观调控职能的发挥可以实现宏观经济运行中物价水平稳定、充分就业、总供给与总需求保持大致平衡、熨平经济发展中的剧烈波动以及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等宏观目标。要使得宏观调控的作用切实得以发挥,需要对政府宏观调控过程加以规范化、制度化构建,而在这其中,实现宏观调控法治化是我国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法治国家进程中的必然选择。基于此,本文从我国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而采取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入手,指出在此过程中存在的法治化缺失的现实,并进而尝试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对我国宏观调控法治化之路的建构做一简单的研究和探讨。文章第一部分对当前我国为应对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给我国带来的冲击和破坏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进行了简要的叙述,并从对政府的宏观调控行为的论述出发,指出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业已成为政府经济职能的重要方面,并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宏观调控的特点做一概括,指出我国的“救市”行动正是政府宏观调控职能作用发挥的重要表现。文章二部分通过对我国“救市”行动中存在的问题的分析,揭示出我国宏观调控法治化之不足。在此部分中,首先对实现宏观调控法治化的必要性展开探讨,进而从调控范围、调控主体及其权责以及宏观调控程序等方面指出现阶段我国宏观调控法治化的不足之处。文章的第三部分是本文的重点,即我国宏观调控法治化的构建。在此部分中,首先对西方不同市场经济模式下的美国、德国以及日本的宏观调控法治化的不同进路加以说明,并指出国外经验对于我国的借鉴意义;其次分析了我国宏观调控法治化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与法治基础;最后从完善我国的宏观调控法律体系、转变政府职能、实现宏观调控程序的法治化、加强对宏观调控过程的监督及责任承担以及加强司法机制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等方面,提出了构建我国宏观调控法治化的必要措施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