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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及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消费观念和消费结构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人们的消费需求升级了——更加注重精神和文化艺术产品的消费。同时由于不可再生能源面临着枯竭的严峻形势和环境的恶化,各国呼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而既节能又环保的文化创意产业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并蓬勃发展。创意人才是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核心要素,创意企业是文化创意产业内的重要经济主体,创意人才是创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不可少的核心资源,是创意企业获取竞争优势的源泉。基于此,本文将研究创意企业内创意人才的激励问题,即探讨创意人才的能力及需要如何影响创意行为的选择。本文首先分析创意活动的特点,在此基础上界定创意人才的内涵并对其人格特质及须具备的能力进行分析;然后分析创意人才的能力与需要对创意人才创意行为选择影响。创意人才主要从事创意活动,创意活动又可分为商业导向和非商业导向,前者主要创造经济价值,后者主要产生文化价值,而且文化价值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转化为经济价值。基于理性人的假设,创意人才追求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的效用最大化,而企业追求经济利润最大化,且由于创意活动的特点及创意结果的不确定性,二者之间很可能存在委托代理问题。因此,本文在委托代理模式下,探讨在自主权不同的情况下,创意人才的行为选择。由于能力高低衡量上的困难和能力广泛的范围,本文最后只通过实证研究验证创意人才的需要与创意行为的关系,在实证部分本文采用结构方程分析工具对数据进行分析与处理。本文的研究的结论表明,创意人才具有学习成长、工作自主权、自我实现、经济激励等方面的需要,对这些因素的不同的需求程度会影响着其采取不同的创意活动。若自我实现的需求程度高,创意人才倾向于在非商业导向的创意活动中投入更多;若经济激励的需要程度更高,创意人才则偏好于从事商业导向的创意工作。另一方面,创意人才的能力强弱及能力结构也会影响创意人才的行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