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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是当前快速发展的中国社会一个不可逆的大趋势,也是支撑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发展的“大引擎”。由于地壳活动趋于活跃、气候变化异常等自然因素,以及过度开发、森林植被大肆破坏等人为因素,导致未来人类世界发生全球性、地区性自燃灾害的次数将会越来越多,破坏性越来越强,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影响也越来越大,灾害发生的预警、减灾、应急以及灾后重建等事务势必得到世界各国更高的关注与重视,其中漫长、复杂且系统的灾后重建更是关注的焦点。灾后重建是突发的重大自然灾害给当地带来了人员的巨大伤亡、基础设施的巨大破坏、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的巨大冲击之后,灾区人民在国家主导、社会资源帮扶以及自身努力下快速恢复生产生活秩序、重建灾区基础设施并发展的过程,其紧迫性与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凡事都有两面性,自然灾害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破坏和损失的同时也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发展机遇。城镇化背景下的灾后重建正是将这种“两面性”发挥作用的典型例子。从我国近年来大规模的灾后重建来看,政府主导推进机制、灾后社会恢复内在需求动力机制、国家人力物力等资源支持保障机制,均与城镇化有着不谋而合之处;同时从其所产生的社会效应来看,受灾地区的城市规模、城市人口、基础设施、医疗卫生等社会福利都得到了巨大的发展;许多原本落后的乡村地区都在灾后重建之后发生了诸如人口集中居住、公共产品集中供给、基础设施大力发展等变化,直接或间接地推动了我国城镇化的进程。这一切都表明:以城镇化为背景的灾后重建正是国家借助诸如地震之类自然灾害的偶然性“机遇”推进城镇化的过程;同时,从实质上来讲,灾后重建更是一个以政府为组织主体大力推进的一个政治性工程。无论从灾后重建的组织、资金供给、土地供给、技术支持、物质调配等环节均能看到政府的影子。政府强力介入灾后重建,无论从救灾安置的紧迫性、社会资源的分散性还是灾后重建工程的繁杂性而言都是无可厚非的,但强大政治、行政压力之下的灾后重建工程也会出现诸如前期规划不科学、重建过程工作粗糙、制度性配套欠缺、后期公共服务实施跟进不及时甚至没着落、官员好大喜功的“政绩工程”等损害人民利益的事情,这又与城镇化内涵与要求相背离。文章以都江堰市A村“人口文化社区”灾后重建项目为案例,从内涵、动力机制、支持机制、理论社会效应、现实背离五个方面全面分析灾后重建与城镇化的“契合”与“背离”,力求寻找出适合于国情的灾后恢复重建实施体系,解决目前我国灾后重建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高灾后恢复重建水平,为今后的灾后重建工作提供经验,并为同步实现灾后重建与城镇化提供一些现实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