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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下简称“新农村建设”)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依据我国农村建设的总体布局,发展农村经济并逐步完善农村在各方面的建设,逐步将农村建设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其重要内容之一,其目的是将逐步“原子化”的农民重新“聚合”于社区中,重构农村社区生活共同体。论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国内外学者对农村社区以及农村社区生活共同体重构的研究现状。第二部分,剖析了我国农村社区生活共同体的演变及其解体原因。第三部分,分析了农村社区生活共同体创新重构的含义及其必然性。第四部分,阐述了新农村建设以来农村社区生活共同体创新重构的现状。第五部分,分析了新农村建设在农村社区生活共同体创新重构中的作用。中国农村社会发展中有着特有的农村生活共同体的发展逻辑。由于中国社会独特的历史与文化传统,农村社区生活共同体经历了传统血缘共同体时期、政治共同体时期,现在新型农村社区生活共同体正在积极重构中。农村社区生活共同体创新重构并不是对原有生活共同体的简单“复归”,而是在遵循共同体发展规律的基础上融合新的社会发展要求,对农村社区生活共同体的创新构建。经济社会发展中,国家需要稳定的农村社会和繁荣的农村经济作为支撑,农民也需要寻找新的精神寄托和对农村社区的认同,国家与农民的需求构成了农村社区生活共同体创新重构的必要性。农村社区生活共同体有其内在的发展规律,而且其基本的构成要件依然存在。农村经济在新农村建设中得到了极大地发展;农民的经济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农民的精神需要更加紧迫,而农村社区建设满足了农民的各项需求,这提供了农村社区生活共同体创新重构的可能性。通过对浙江省几市的调研发现,新农村建设以来,村庄的凝聚力明显提高、村民对公共事务参与度提高、邻里和家庭关系更加和睦、村民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村民对村干部更加认同。村民能够在新农村建设中更积极地“聚合”于社区中,体现了农村社区生活共同体加速重构的趋势。通过以上各项的数据分析,我们不难发现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区生活共同体重构具有紧密地相关性。新农村建设中完善了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使农民对农村社区的满意度提高。整治了村容村貌,提高了农民对社区的认可度。建立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制度,缓和了农民家庭矛盾、发展了农村和谐的风气。加强了农村社区治安和农村社区文化,提高了农民的安全感和归属感。进而提高了农村经济实力,稳定了农村社会环境,繁荣了农村文化,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社区生活共同体的创新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