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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哲学家对道德责任的理解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进路,即"应得论"和"后果论"。根据应得论的观点,当且仅当行动者应得(deserve/merit)赞扬或谴责时,我们才能恰当地对他施加此类的反应。但按照后果论的主张,我们进行恰当的赞扬或谴责的充要条件却是我们的此类反应能够给行动者或/和他的行动带来一个可欲的变化。在决定论与自由意志这场旷日持久的争论中,道德责任的相容论者一般都采纳了后果论,而不相容论者则支持应得论。但最近几十年来,越来越多的相容论者尝试发展出一种应得论的道德责任观。这种理论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相对于后果论而言,应得论更符合我们日常的道德直觉;而另一方面,决定论则比自由意志更符合我们的自然科学观。虽然应得式相容论看起来具有如此明显的优点,但本文试图通过论证来表明,这种理论在某些方面依然是反直觉的并且存在着致命的缺陷。本文主要基于应得式相容论的内部争论,即非历史论(结构论)与历史论之争,来提出对应得式相容论的反驳。依据非历史论者的观点,对于行动者的某个行动而言,道德责任的归属只与该行动者采取行动时的心理能动结构有关,而与行动者的个人历史无关。但在历史论者看来,仅仅满足特定的心理能动结构并不足以使得行动者成为道德责任的主体,道德责任的归属还必须以某种类型的历史条件作为必要条件。本文的第一章将对此争论的历史脉络做一简单的概述,而第二章则对"道德责任"以及争论双方的核心理念进行更具体的阐述。在第二章的最后,我们将重点关注历史论者用来支持其理论的著名思想实验,并以此来表明非历史论的理论缺陷。尽管历史论表面上看起来更具有理论优势,并且在部分思想实验中也更能得到直觉的支持,但依然有不少哲学家对历史论提出了反驳。本文的第三章重点考察了 麦肯纳(Michael McKenna)、马西森(Benjamin Matheson)和列维(Neil Levy)这三位学者基于不同的论证对历史论所提出的反驳。我们将看到,这三种对历史论的反驳都是消极的反驳,它们所诉诸的主要策略是指出历史论本身所蕴含的缺陷,而不是消除非历史论的反直觉性。实际上,非历史论由于其本身的特征,它必然会违背我们的道德直觉。就此而言,我们可以合理地认为这是应得式相容论所面临的两难困境:无论它采纳历史论的形式还是非历史论的形式,它都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我们的道德直觉或存在着理论的缺陷。本文的第四章将指出,应得式相容论的困境根源在于它无法在无穷倒退的反驳中找到一个恰当的立足点。尽管巴恩斯(Eric Barnes)在其最近的论文中试图为相容论者提供一种新的策略来回应无穷倒退的反驳,我们在第四章的最后也会对此进行考察,但本文将指出,巴恩斯的这个新策略依然存在着两方面的严重缺陷,而无法作为对应得式相容论的辩护。因此,本文的结论是:无穷倒退问题对于应得式相容论来说是一个致命的反驳,而这为相容论者提供了强有力的理由来重新采纳后果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