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离岸金融资源是重要的国际金融资源,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其为我国的经济建设服务。因此选择与建设一个适合目前中国的离岸金融中心模式很重要。通过比较国际上离岸金融中心的三种模式,即避税型、内外一体型和内外分离型(又分为严格内外分离型与内外渗透型),提出目前我国应选择内外渗透型的离岸金融中心发展模式并进行建设。
首先避税型发展模式不能对我国的经济环境产生实际的经济效应,因此不适合。内外一体型的发展模式对市场的成熟度要求很高,而当前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不成熟,金融发展的经营主体本身不完善且存在风险,金融监管能力不足存在漏洞,同时我国金融管理依然处在不断实践与摸索阶段,政策制定复杂而多变,诸如此类的因素使得我国尚不具备发展内外一体型的离岸金融市场。在内外分离型模式中,我国目前采取的就是严格分离型的发展模式,虽然我国离岸金融业务已经开展二十年,但经过这么多年的经营,离岸业务依然处在缓慢的发展阶段,在各金融机构的业务中离岸业务所占比重很低,没有得到实质性的发展和突破,其原因就在于严格分离型模式下很难实际开展业务,不适合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而有限渗透的模式比较适合当前我国的经济环境,同时,经过这些年的发展,我国的离岸渗透已经在实际业务中存在,另外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也要求我们采取适度渗透的发展模式。因此我国离岸金融中心应选择内外渗透型的模式。
在我国离岸金融中心的具体建设中,我们应该吸取以往开展离岸业务的经验教训,明确市场主体的各项准入条件,掌握渗透的渠道,并对渗透的方向和规模有控制。同时,我们应该加大措施和力度完善开办离岸业务的各项市场条件,为离岸中心的建设打好基础。针对离岸金融市场的高风险,尤其是此次金融危机给我们带来的警示,我们要加强风险意识,在创新和发展的同时充分评估风险,加强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管,并加强金融监管以及与国际组织的监管合作。在了解“游戏规则’’之前,我们要有战略意识,要注意在开放中保护自己和发展自己。当然我们也要把握适当的机会“走出去”,可以趁着当前国际经济格局发生变动的时候谨慎采取并购的方式来推动离岸市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