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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带来了全球人口的自由流动和商业贸易的迅速发展,但同时也加剧了传染性疾病的蔓延。不仅传统的艾滋病、结核病、疟疾等传染性疾病在全球继续肆虐,近些年来新出现的非典、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新型病毒给世界各国人民的生命健康带来了极大威胁。但是治疗这些传染性疾病的药品专利主要掌握在一些欧美发达国家手中,广大发展中国家则普遍缺乏生产这些药品的技术和设备。发达国家为了保护其在药品领域的领先优势,要求发展中国家提供严格的专利保护,但是发展中国家为了解决国内的公共健康问题往往不愿给予药品专利保护,这导致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激烈冲突。于是全球各国为解决这个问题共同合作相继通过一些国际协议,旨在解决这一危机,药品专利的强制许可制度便是平衡药品专利所有者与使用者之间利益的妥协。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降低药价、平衡各方利益的作用,使其越来越成为世界各国应对公共健康危机的利器。然而,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牵涉多方利益,围绕其的各种争议和争斗同样十分激烈。本文将通过对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法理基础、启动事由、启动程序等方面探讨,以求在总结借鉴经验的基础上得出完善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思路。本文将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将首先介绍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理论基础,包括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法理基础和人权理论分析,以求对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正当性进行解读。第二部分将对启动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主要事由作出分析,包括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和公共利益需要三个主要事由,通过分析比较国际条约以及世界各国立法分析有关事由产生的原因、发展规律及其未来发展趋势。第三部分将主要讨论关于启动专利强制许可的程序,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知识产权强制许可的申请、审查、决定和终止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的分析。第四部分将首先检讨我国现有的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存在的不足,在此基础上总结完善此项制度所需要遵循的利益平衡原则,同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关于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完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