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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以来,部分地区根据中央部署,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全面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问题打下了良好基础。2007年,国务院下达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标志着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解决广大农村群众最迫切的基本生活需要的根本保障,使困难群众能够通过低保救助维持最起码的生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贵州省进一步加大了扶贫开发和社会救助的工作力度,全面建立实施了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制度,并在部分地方开展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并在2007年7月1日起正式建立覆盖全省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因此,贵州全面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构建“和谐贵州”的迫切需要,是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有效措施,是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对于统筹全省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我省农村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扶贫开发和社会救助任务十分艰巨,农村困难群众救助仍然存在政策不规范、投入不足、救助面窄、救助水平低等问题,全省仍有相当数量的农村贫困人口需要政府给予必要的救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贵州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本文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下,对贵州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行研究。具体来说本文研究内容如下:第一章,导论。主要是分析贵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研究的背景、意义和国内外有关最低生活保障的文献研究,在此基础上,确定了本文的研究框架。第二章,对我国最低生活保障的理论进行了阐述。首先是界定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涵义与特征。其次,深入探讨了最低生活保障的理论的基础,包括和谐社会理论,公民权理论,纳克斯的“贫困恶性循环”理论等。第三章,对贵州省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分析。贵州全面建立实施农村低保制度试点前的状况主要是实行挂牌救济、落实五保供养政策、试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制度、逐步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制度等方面对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进行救助。贵州现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行于2006年,随着各试点的相继建立,贵州省从2007年7月1日起正式建立覆盖全省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现已实行的贵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与总体目标、标准与保障范围、有关程序和低保金的发放、管理与监督等方面与实施前的制度做对比分析。在此基础上总结了贵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覆盖范围窄、低保标准低、观念错位、法制化程度建设程度低和机制脆弱等主要问题。第四章,对贵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运行实证研究。在实证研究方面,本文选取了分别代表经济状况较好的贵阳市和地处少数民族地区的六盘水市进行研究,对两市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方案、现状和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较深入的分析。第五章,其他地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经验及借鉴。经验借鉴主要选取与贵州实际情况有相似特点的广东省和江西省。广东省总体经济较发达,但省内地区间差距较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经验可以为我省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江西省作为我国的欠发达地区,农业生产在经济中占较大比重,其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经验,对贵州具有借鉴意义。本章最后总结出重视部门联动、重视借鉴经验、结合本地实际、重视民间力量、严格监督管理五个适于贵州省现状的制度启示。第六章,进一步完善贵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对策建议。本部分重点是进一步落实贵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具体对策。主要针对贵州省目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的状况提出,建立配套政策、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强化政府工作职能、完善转移支付和多渠道筹资、健全社会支持网络和多层次保障体系、完善监督机制和利益表达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