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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1986年矿产资源法确立了矿业权,但是由于对矿产资源的财产权属认识不够,对其一直实行无偿取得制度。1996年修改后的矿产资源法明确了矿业权的财产属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矿业权制度的不断完善,矿业权评估在矿业权市场运作中的作用也显得日益重要。评估首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评估方法问题。因而研究现有各方法,以力求在评估实务中确定最为合理的方法,才能得出公平、公正、科学、准确的评估结果,才能维护交易双方的权益,才能使评估机构不失中介公正本色。 众所周知,矿产资源勘查是一种循序渐进的生产过程,从找矿到开发勘探,要经过预查——普查——详查——勘探——开发勘探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是不断地由低精度向高精度逐步发展的,在每个阶段都可以申请不同勘查目的的探矿权,而且该探矿权又可能在任何阶段中实施转让。但由于探矿权的勘查的风险、地质前景的不可预测性,在国内外对它的评估方法仍处于探索阶段,不够成熟。现对探矿权评估有很多方法,但是每种评估方法都有其弊端,本文选取了三个同矿种,同矿带的东天山勘查招商单元探矿权区域作为评估对象,这三个勘查区域勘查工作程度不同,分别是地质前景不明朗的预查阶段,地质前景较明朗的预查阶段和普查阶段。通过对东天山勘查招商区的探矿权评估价值的对比分析,来探讨研究在各阶段评估方法的选择及各评估方法在现今探矿权评估中尚存在的问题。 本文分六部分对探矿权评估方法优选进行分析和论述。 1、国外探矿权价值评估的综述。对国外的探矿权评估方法的发展现况、主要应用的评估方法情况以及各种评估方法的应用条件进行介绍。 2、我国目前探矿权价值评估方法。虽然矿业权评估指南进行了修订,但尚有一些评估人士仍坚持原评估指南的某些方法,因而本文对国内探矿权评估所有方法进行了阐述。 3、东天勘查招商区探矿权价值评估实例。采用新旧重置成本法,新旧地质要素法以及探索性的地质要素评序五种方法对三个勘查区域探矿权进行评估,得出各区域的探矿权价值。 4、评估方法对比分析。本文通过对评估价值的对比分析,矿权收益与实际投入比值对比分析以与国外方法可能评估的价值的对比,分析出不同方法评估同一探矿权价值时产生价值差距的原因,同时分析同一方法对不同勘查精度区域探矿权评估值的影响,阐明造成方法弊端的原因。 5、探矿权评估方法优选。通过对各种方法优缺点的评述,并使用单位国土面积资源价值与实际投入对方法进行优选,确定方法的适用条件。 6、结论。对三个勘查区探矿权最佳评估方法提出建议,并主要就预查阶段、普查阶段的评估方法进行了总结。在进行矿业权评估时,只有认真选择各参数,使用最优方法,才能得出较为正确的评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