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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教廷的国际法主体地位已经被争论了几个世纪。大多数学者认同,罗马教廷作为天主教会的中央机关,具有国际法上的主体资格,教皇既是罗马教廷的领袖,又是梵蒂冈国的世俗统治者。但还是有很多学者质疑罗马教廷国际法主体地位的正当性。无论理论上有关取得国际法主体地位以及对国家的定义的争论如何,罗马教廷具有国际法主体的地位,尽管这种主体地位是有限的。可以肯定的是,罗马教廷还将继续在国际关系中崭露头角。本文共有五个章节,主要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进行。第一章主要介绍天主教会和罗马教廷的国际法地位演变的历史,从“教皇国”的诞生到覆灭,从罗马问题的产生到解决,简要分析罗马教廷国际法主体地位产生的历史基础,以及《拉特兰条约》中对罗马教廷国际法主体地位的阐述。第二章着重介绍罗马教廷当代的国际关系实践,通过分析罗马教廷与各国的交往情况,罗马教廷在联合国中的地位和活动情况,以及罗马教廷的其他国际关系实践情况,力图将罗马教廷国际交往的方方面面都展示出来,作为接下来论述的基础。第三章则就目前国内外学者对罗马教廷的国际法主体地位问题争论的各种观点进行归纳总结,指出各种观点之间的分歧所在,对各种观点予以分析点评,从而初步提出了应当将罗马教廷和梵蒂冈视为两个各自独立的国际法主体的观点。第四章则就罗马教廷和梵蒂冈当前的国际法地位问题进行深入的阐述,指出罗马教廷作为一个宗教组织具备有限的国际法主体资格,而梵蒂冈亦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并对两者之间的关系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分析,从而使得罗马教廷的国际法主体地位问题得到了澄清。第五章则就其他宗教能否像罗马教廷一样在国际法上取得直接代表权的可能性进行了分析,同时对教廷与中国的国际交往历史进行了一个简要的梳理,并对两者未来关系的发展进行展望。希望本文的研究能为后来对这一问题感兴趣的学者提供些许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