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所依、发展之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生态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未得到根本好转。国际实践经验表明,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是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矛盾的关键举措之一,我国政府在世纪之初陆续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以加快促进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达到保护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重点、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四类主体功能区,并对各主体功能区进行了详细界定,为研究和实施各类型主体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创建了很好的基础平台。2013年4月四川省政府编制并出台了《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规划将四川省大部分地区划分为限制开发区中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该类区域整体表现为生态环境脆弱,生态功能非常重要,社会经济条件不够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低且生态系统呈现退化趋势,不具备高强度大规模工业化城镇化开发条件。严格的开发强度控制,明显限制了重点生态功能区内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而短期的生态建设项目又不足以支撑当地经济的持续发展,这就使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本就相对低下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失去了追赶和超越的机会,居民生活水平无法同步提高。
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多位于老少边穷地区,经济落后且生态系统脆弱,资源的外部性、公共性、环境保护的迫切性与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共同决定了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的必要性。目前,国内关于生态补偿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流域生态补偿、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省域补偿等方面,基于主体功能区的生态补偿研究主要集中在限制开发区层面,而针对作为提供生态产品与服务的主要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研究尚属少见。基于此,本文对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问题展开研究,积极探索构建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
在研究方法上本文采用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生态足迹法等相互结合的综合研究方法,基于生态补偿机制相关理论和实践经验的梳理,以重点生态功能区为研究主题。首先,对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实践状况、实施效果、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其次,对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进行了探索;再次,对典型重点生态功能区阿坝州的生态补偿标准进行了实证研究;最后,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健全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对策建议。本文的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生态补偿标准的量化方法,为其他相关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提供了参考,为促进四川省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提供了一种路径选择。
在内容安排上,本文分为四个部分,共六个章节。第一部分为理论部分,包括第一、第二章。第一章主要介绍文章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方法、文章内容、逻辑框架、国内外相关研究及趋势、以及文章主要难点、不足与创新等内容。第二章,主要对生态补偿涉及的相关概念和理论进行了回顾和分析,为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包括第三、第四章为现实情况研究部分。第三章基于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经济、社会现状,结合生态补偿评价指标体系,对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效果进行分析,并从生态补偿主体、补偿资金来源、配套保障措施等方面探析其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第四章在此基础上探索构建了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第三部分包括第五章为实证研究部分。本部分在四川省内选择典型的重点生态功能区阿坝州进行补偿标准的实证研究,基于四川省统计年鉴和阿坝州经济社会发展公报数据,运用生态足迹法对阿坝州生态足迹、生态承载力、生态盈余/赤字及生态补偿标准进行测算。第四部分为政策与结论部分,包括第六章,主要在全文分析以及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建立和完善四川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的相关建议对策,并对全文进行总结和对后续研究进行展望。通过研究,本文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新的探索:1、研究视角方面。当前国内外对主体功能区生态补偿的研究大多集中在限制开发区范畴内,而重点生态功能区作为生态产品的主要供给区对其生态补偿的研究尚属少见。2、结合案例,运用生态足迹法测算生态补偿标准。本文从生态足迹角度建立生态补偿标准模型对典型重点生态功能区阿坝州进行测算,提供了一种切实可行的方法衡量生态补偿标准。3、结合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现状及存在问题,对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与理解。
本文基于国内外现有生态补偿理论和实践研究,总结出生态补偿机制的概念与内涵,并从多学科角度对相关生态补偿理论进行系统阐述,在此基础上结合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对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进行设计。同时,利用生态足迹法,对阿坝州生态补偿标准进行了实证研究,测算出具体补偿标准。最后结合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偿实践现状,进一步提出了健全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具体政策建议,本文主要结论有如下几点。
1.对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框架进行了设计。文章从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实际出发,在生态补偿相关理论指导下,界定了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的主客体,提出了以生态足迹法测算生态补偿的标准,归纳了生态补偿的三条实现路径分别为政府补偿、市场补偿和自主补偿,最后就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的配套保障措施从生态立法、政府管理等角度进行了分析阐述。
2.明确政府主导地位。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与其他类型的生态补偿相比,有其自身的特点。四川省主体功能区的划分是由四川省政府主导的对辖区内国土资源进行的空间管制行为,为弥补主体功能区划分造成的各主体功能区之间的利益失衡而进行的生态补偿行为也须由四川省政府推动。另外,在现阶段市场补偿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以及生态资源的公共属性,都要求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以政府为主导。
3.运用生态足迹法对阿坝州生态补偿标准进行了实证研究。运用所构建的生态补偿标准模型,对典型的重点生态功能区阿坝州从动态的角度对其近三年的生态足迹、生态承载力和生态盈余/赤字进行了测算,并据此分别测算出阿坝州各土地类型的补偿额度,测算结果表明,总体上阿坝州应获得外部支付的生态补偿资金,其额度在大约在亿元人民币以上。
4.对完善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提出了对策建议。在分析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实践过程中所存在的主要不足的基础上,本文从补偿主客体职责、政府管理与监督、生态补偿资金来源,标准测算、生态立法等角度提出了健全和完善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对策建议。
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多位于老少边穷地区,经济落后且生态系统脆弱,资源的外部性、公共性、环境保护的迫切性与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共同决定了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的必要性。目前,国内关于生态补偿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流域生态补偿、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省域补偿等方面,基于主体功能区的生态补偿研究主要集中在限制开发区层面,而针对作为提供生态产品与服务的主要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研究尚属少见。基于此,本文对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问题展开研究,积极探索构建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
在研究方法上本文采用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生态足迹法等相互结合的综合研究方法,基于生态补偿机制相关理论和实践经验的梳理,以重点生态功能区为研究主题。首先,对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实践状况、实施效果、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其次,对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进行了探索;再次,对典型重点生态功能区阿坝州的生态补偿标准进行了实证研究;最后,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健全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对策建议。本文的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生态补偿标准的量化方法,为其他相关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提供了参考,为促进四川省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提供了一种路径选择。
在内容安排上,本文分为四个部分,共六个章节。第一部分为理论部分,包括第一、第二章。第一章主要介绍文章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方法、文章内容、逻辑框架、国内外相关研究及趋势、以及文章主要难点、不足与创新等内容。第二章,主要对生态补偿涉及的相关概念和理论进行了回顾和分析,为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包括第三、第四章为现实情况研究部分。第三章基于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经济、社会现状,结合生态补偿评价指标体系,对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效果进行分析,并从生态补偿主体、补偿资金来源、配套保障措施等方面探析其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第四章在此基础上探索构建了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第三部分包括第五章为实证研究部分。本部分在四川省内选择典型的重点生态功能区阿坝州进行补偿标准的实证研究,基于四川省统计年鉴和阿坝州经济社会发展公报数据,运用生态足迹法对阿坝州生态足迹、生态承载力、生态盈余/赤字及生态补偿标准进行测算。第四部分为政策与结论部分,包括第六章,主要在全文分析以及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建立和完善四川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的相关建议对策,并对全文进行总结和对后续研究进行展望。通过研究,本文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新的探索:1、研究视角方面。当前国内外对主体功能区生态补偿的研究大多集中在限制开发区范畴内,而重点生态功能区作为生态产品的主要供给区对其生态补偿的研究尚属少见。2、结合案例,运用生态足迹法测算生态补偿标准。本文从生态足迹角度建立生态补偿标准模型对典型重点生态功能区阿坝州进行测算,提供了一种切实可行的方法衡量生态补偿标准。3、结合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现状及存在问题,对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与理解。
本文基于国内外现有生态补偿理论和实践研究,总结出生态补偿机制的概念与内涵,并从多学科角度对相关生态补偿理论进行系统阐述,在此基础上结合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对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进行设计。同时,利用生态足迹法,对阿坝州生态补偿标准进行了实证研究,测算出具体补偿标准。最后结合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偿实践现状,进一步提出了健全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具体政策建议,本文主要结论有如下几点。
1.对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框架进行了设计。文章从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实际出发,在生态补偿相关理论指导下,界定了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的主客体,提出了以生态足迹法测算生态补偿的标准,归纳了生态补偿的三条实现路径分别为政府补偿、市场补偿和自主补偿,最后就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的配套保障措施从生态立法、政府管理等角度进行了分析阐述。
2.明确政府主导地位。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与其他类型的生态补偿相比,有其自身的特点。四川省主体功能区的划分是由四川省政府主导的对辖区内国土资源进行的空间管制行为,为弥补主体功能区划分造成的各主体功能区之间的利益失衡而进行的生态补偿行为也须由四川省政府推动。另外,在现阶段市场补偿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以及生态资源的公共属性,都要求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以政府为主导。
3.运用生态足迹法对阿坝州生态补偿标准进行了实证研究。运用所构建的生态补偿标准模型,对典型的重点生态功能区阿坝州从动态的角度对其近三年的生态足迹、生态承载力和生态盈余/赤字进行了测算,并据此分别测算出阿坝州各土地类型的补偿额度,测算结果表明,总体上阿坝州应获得外部支付的生态补偿资金,其额度在大约在亿元人民币以上。
4.对完善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提出了对策建议。在分析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实践过程中所存在的主要不足的基础上,本文从补偿主客体职责、政府管理与监督、生态补偿资金来源,标准测算、生态立法等角度提出了健全和完善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