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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规制实际上是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博弈,其内在要求是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形成有序而符合效益原则的均衡。政府规制理论发展于传统的公共利益理论,随着市场经济生活形势的变化与发展,部门利益理论应运而生,后来又衍生出政府规制俘虏理论,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公共选择理论作为部门利益理论的扩展形式发展起来。借鉴于美国与日本的政府规制历程,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府规制的应然模式应当侧重于对规制者的规制,以法律为基础,明确政府规制的正当性,确认政府规制的可行性,加大政府规制的执行力度。在中国法治背景下考察政府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