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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献是器官移植的主要来源。有资料显示,我国当前自愿捐献器官的供体与等待接受器官移植的受体比例是1:150,而全球则是1:10,且2013年我国每百万人器官捐献率为0.56人,而西班牙为35人,可见我国器官捐献供体来源严重不足。近年来,随着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开展与完善,器官捐献数量有所上升。从2010年3月试点开展器官捐献工作到2014年2月底,我国已开展身后器官捐献4000多例。截止到目前,器官捐献相关工作已全部铺开,器官捐献数量也以每天两例的速度增长,但是器官供不应求问题仍不能改善。器官移植等待者数量增多,引发的社会问题如器官买卖也越来越严峻。如何提高公众器官捐献率涉及医学、伦理学、法学等多学科问题。笔者拟对器官捐献中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以改变器官捐献相关方面无法可依状态,促进器官捐献事业健康的发展。本文在文献查阅的基础上,详细地分析了我国有关器官捐献法律法规政策,并结合国外立法状况,对我国器官捐献的主要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同时通过设计调查问卷,对广州地区公众进行了器官捐献认知状况的调查。文章共分四部分:第一,对器官捐献予以界定,分析器官捐献特点及存在问题,国外立法现状和我国立法现状。第二,对器官捐献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和相关行为进行分析。第三,整理“公众对器官捐献认知态度问卷调查”的调查数据。第四,结合调查问卷数据分析我国存在的法律问题,完善器官捐献法律规范:一、活体器官捐献供体范围过窄,应将三代血亲扩大到五代血亲、允许交叉移植、特殊情况下取消年龄限制;二、遗体器官捐献条件过严,应实行优先顺位推定同意制度和申领驾照制度;三、器官捐献流程缺失,应在明确各级政府职责的同时,全面建设OPO;四、对捐献者补偿规定缺失,应以政府为主要的补偿主体;五、组织移植规定缺失,应允许角膜、骨髓等人体组织移植;六、器官分配缺失,加强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建设;七、脑死亡立法缺失,应加大脑死亡概念的宣传,同时立法明确脑死亡标准、制定脑死亡判定及相关的操作规范;八、强化政府监管与引导;九、做好相关社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