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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政协作为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基本选择,是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运用的最广泛、最直接和最有效的方式之一。随着政治协商制度的发展,提案工作也逐步建立了一系列规范的制度安排,而其中的提案办理制度由于涉及的主体众多,作用重要,更是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通过对这一制度的研究,可以为政协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供重要的参考和借鉴,进一步推动在社会日趋多元的情况下通过政协这一协商议政的平台来满足社会各利益群体的利益表达和政治诉求,将民众自发的、非制度化的政治参与转化为有组织的、制度化的政治参与。 对政协提案办理制度进行研究,需要对制度的历史演变进行必要的回顾与总结,在回顾中,将提案制度暨提案办理制度历史演变的过程分为萌生、建立、发展和完善三个阶段,并分析了制度演变的历史特点和原因。 政协提案办理制度作为政协制度体系乃至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有其特定的结构。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进行结构的研究,一是提案办理涉及的主体,二是提案办理制度的内容,三是提案办理自身的发生、处理和完结的过程,其中对以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1945号的办理过程为例对政协提案办理过程进行结构性分析。 政协提案办理制度非常重要的功能就是其社会功能,也是其在中国政治和社会生活起到的作用。而政协提案办理制度的产生到建立、发展和不断完善,不但对于提案办理工作自身,而且对于推动人民政协工作、推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发展以及中国民主政治的进步都发挥了重要的功能,具有积极的制度价值。 从制度层面来看,政协的提案办理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不能仅从政协自身出发来进行发展。它的发展与政协的职能定位、发展变化密切相关,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息息相关,与中国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认识和发展水平更是有着直接的关系,通过对财政预算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制度的法制化三个方面的问题进行分析,试着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