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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代密疏的研究,直接缘起于学术界对清代密折制度的认识。清史学界基本一致地认为密折是清代的独创,因此,在清代以前的中国历史上,到底有没有在本质上类似清代“密折”的东西,或者说,在名称上,历史文献中诸多的与清代“密折”相似的说法,是否就是在本质上与清代的“密折”是一样的。对明代的密疏进行研究,大体上可以回答以上问题。明代的密疏,即秘密章奏,在明代的文献中,它也称密奏、密疏言事、密封言事、密揭、实封、封事等等,是臣民上呈给皇帝的有别于普通章奏的一种特殊上行官文书。它的基本特征是,直达御前,由皇帝亲自批答而无需假他人之手,具有高度的保密性。臣民给皇帝上密疏并不是明代独有的,而是古已有之的政治现象。最早的有文献记载的是在西汉的宣帝时期,此后历朝历代密疏言事都十分普遍。与各个历史时期政治发展相适应,密疏言事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都形成一些各具特色的特征。就密疏言事发展变化的趋势来说,不断地完善,并与不同时期君主专制政治的加强相联系,是一贯的。当然其间也偶有反复,甚至是倒退。明代密疏直达御前、皇帝亲批而不假他人之手、高度保密等基本特征,只是一种相对笼统的说法,它并不是在明朝初年一下子形成的,而是经历了一个比较长的初步制度化过程逐步形成的。明代密疏制度化的历程,是与明朝不断加强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政治的<WP=278>需要相一致的。这个过程开始于明太祖朱元璋对相权的剥夺,内阁政治出现以后,密疏言事作为君主专制政治的一个补充手段的作用,又得到进一步地加强。从明太祖始,至明代中期的诸帝,对密疏言事的制度化问题大都做过相应的规定,使得明代的密疏言事呈现出如下的制度化特点。第一,关于明代密疏的书写格式。明代密疏的书写格式一直深受普通题、奏本的影响,在明世宗嘉靖皇帝以前,除了在格式上稍自由活泼外,密疏的格式与普通题、奏的格式并无太大的区别。嘉靖初年,世宗皇帝对密疏的书写格式作了一些规定,如上密疏人的称谓、密疏大小的尺寸、书写的行数及字数、封套正面的标识等作了规定。与一般的题奏本相比,仍无特别之处。第二,关于密疏的传递与进呈方式。明代密疏的传递与进呈总共有四个途径,即通过通政司转呈,或个人直接送到会极门,然后由内廷的宦官转递,或个人利用进见皇帝的时机直接呈上,或于紧急之时从宫门门隙直接投入,再由宦官转递至御前。在这四种途径中,后两者属于特殊之人和特殊时期,因而不具有普遍性,而前两者在明代很长的时间里一直被臣民们普遍地遵守着,形成了一些共同遵守的规则。第三,关于密疏的处理程序。明代皇帝对密疏的处理程式与普通的题奏相比,较为简捷明快,它无须内阁的票拟,也不必经过六科的审核封驳,而是由皇帝在原密疏的尾部直接批答或签署,交给原上密疏人直接付诸实施,从而避开了其他人可能对密疏的处理的影响,这也是皇帝实现专制的一个重要渠道。第四,关于上密疏人的资格。对密疏言事人资格的限定,对密疏言事制度化的影响是十分重大的。明代对密疏言事人的资格限定,除了流放的罪人外,王公大臣、文武百官,乃至普通民人都可以给皇帝上密疏。此外,因某种特殊的要求,钦天监、内阁以及整个言官体系的官员,因他们在该衙门任职而有了密疏言事的职能资格,还有某些臣僚因与皇帝的关系特殊而被皇帝<WP=279>特别准允可以密疏言事。这两种情况是明代密疏言事中的特殊现象,也应视为是明代对密疏言事资格限定的发展。第五,关于密疏的保密。保密是明代密疏最重要的特征,也是密疏区别于普通章奏最为显著的地方。无论是明代的皇帝,还是给皇帝上密疏的大臣们,都有较强的密疏保密意识。在密疏的保密措施上,密疏的书写与誊抄,一般要求是上密疏人亲自书写,在密疏的传递、进呈与处理的各个环节上,都有较为严格的保密措施,正是这些较为完善的保密措施,使得明代密疏的保密效果还是成功的。明代密疏所呈现出来的这些制度化特征,在明代以前的各个历史时期,并不是一起表现出来的,有时可能表现为其中的某一个或某几个方面,因而明代密疏言事制度化的水平,表明明代密疏言事的发展已经达到了一个较高的程度,但也应看到,明代密疏言事仍有许多不够完善的地方,这也正是它处于初步制度化的阶段的一个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