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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是基于教育意义表达和教育指向规制的主动性的价值选择的过程和活动。同时,它也是社会政治原则和行为在教育领域内的集中体现,反映的是一个国家的教育与政治的密切关系。从政治哲学的视角对教育政策的价值基础进行研究,是以教育政策活动为研究对象,以价值哲学和价值理论为分析工具,以政治哲学为诠释框架和解读路径,建构起由不同价值原则和价值目标所构成的层次清晰、逻辑严密的教育政策价值基础体系。教育公平与教育正义是教育政策的基本价值,是影响和决定教育政策合法性的价值前提。教育公平与教育正义是政治哲学中公平和正义理念在教育领域内的体现和延伸。教育政策活动中对教育公平的价值追求,一方面,需要更新理念、创新机制、健全法制、完善制度,建立公共教育政策体系;另一方面,需要在教育政策的制定、执行和评估等主要阶段分别着力于教育公平价值的确认选择、实现和确立。在教育政策活动对教育正义的价值追求中,教育政策程序正义、分配正义和实质正义分别决定和制约着教育政策正义性价值实现的前提、内容和结果。教育政策合法性是指教育政策的价值选择符合社会规范、习惯、文化传统及主流意识形态,并被广大公众承认、认可和自觉遵循的原则和规范,它表明了教育政策价值选择的正当性、公平性、正义性和有益性。教育民主与教育理性是教育政策的核心价值,是影响和决定教育政策有效性的价值保证。教育民主是政治哲学中的民主理念在教育领域内的体现和扩展,又具有自身特有的内涵。教育理性是一种基于合理性的有限理性价值规范和价值取向,是对人的发展规律、教育发展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的尊重与遵循。目的性、规律性和科学性是其本质特征。教育政策决策是教育政策活动的核心过程和环节。教育民主规范和引导下的教育民主决策,政府是其第一责任者、同时更需要普通公民、专家学者、教师、大众媒介等教育利益相关者的广泛参与和深度合作。教育理性规范和引导下的教育科学决策,需要首先把握教育科学决策的教育理性的价值本质,进而在此基础上通过提高教育科学研究对教育科学决策的支撑力与贡献力;建立合理的教育决策信息机制和政策议程;优化教育政策议案裁定原则;注重教育决策风险分析评估和实验;建立健全教育决策的监测与评估机制等途径进行教育政策科学决策机制的构建。教育政策的有效性意味着理想的政策价值目标的确立和政策目标完整转化为政策结果所需要的条件和规范,它表明了教育政策选择价值和创造价值过程的有效性。教育善是教育政策的终极价值,是影响和决定教育政策发展性的价值动力。教育善是政治哲学中善的理念在教育领域内的体现和实践。教育善的本质特性是教育道德性和教育利益性。教育善规范和引导下的教育政策活动是一种基于教育善、通过教育善治、目的于公共教育利益最大化的教育政策实践。这种教育政策实践主要通过树立尊重教育主体多元化,实现个体利益和共同利益共生的教育政策宗旨;充分发挥教育利益博弈中“政策契约”的作用;构建以协商为本的教育决策机制;建立完善的教育系统监测机制;大力发挥教育评估对教育政策的调节作用;建立健全教育政策保障机制等方面来开展和进行。教育政策的发展性包括教育政策的相对稳定性与高效性、动态调整型与完善性以及适时终结性,它表明了教育政策价值选择和实现的生成性和开放性。教育政策的价值基础具有特定的的内在逻辑结构,同时具有自身所赖以存在的本质机制——教育利益性机制。教育公平与教育正义、教育民主与教育理性和教育善有机构成了教育政策的价值基础层次体系。教育政策的合法性和教育政策的有效性互为前提和基础,它们共同构成了教育政策发展性的基础。在教育政策活动运行过程中,始终贯穿其中的是对利益相关主体的教育利益的分配、调节和整合,这是一个不断增进和实现公共教育利益最大化的动态循环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