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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网络技术的普及和居民生活节奏的加快,网络订餐作为一种新兴的用餐模式越来越受到餐饮商家和消费者的关注。然而,这种订餐方式却隐藏着巨大的食品安全隐患。消费者通常只能通过网络订餐平台提供的图片判断食品是否安全,并且对于网络订餐食品的维权意识相对较差。政府部门对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的监管尚处于探索阶段,有效的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还未建立。我国网络订餐业还处于发展阶段,网络订餐平台以追求快速扩张占有市场份额为主要目标,外卖商家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作为首要目标。这些都加剧了我国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因此,本文针对目前我国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的监管现状,通过我国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的博弈及实证分析,为我国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效的解决对策,对保障我国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基于对我国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及其监管现状的分析,本文建立优化模型分析网络订餐平台与其食品安全监管努力的关系,探究影响网络订餐平台监管努力水平的因素。本文采用博弈论对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的相关主体——外卖商家、网络订餐平台、消费者与政府部门进行博弈分析,揭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本质。本文通过问卷调查收集数据,利用结构方程模型分析相关主体间的作用关系及其影响因素。据此,为我国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政策建议。本文通过对我国网络订餐发展现状的分析,在初建发展期与成熟发展期两个不同阶段分别建立优化模型,分析网络订餐平台规模与其食品安全监管努力的关系及其影响因素。结果表明:在初建期,订餐平台会以实现更大规模为首要目标,而只有在规模相对较小时,平台能够具有最优食品安全监管努力水平决策;在成熟期,订餐平台能够确定最优规模,并且该规模越小,平台对商家的最优食品安全监管努力水平越高。本文采用博弈论对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的相关主体——外卖商家、网络订餐平台、消费者与政府部门进行博弈分析得到相应的均衡策略。研究结论为:如果网络订餐平台放松监管节约的监管成本增大,外卖商家安全食品生产的概率会减小;如果外卖商家不安全食品生产被网络订餐平台处罚的额度增加,外卖商家安全食品生产的概率会增大等。本文构建政府部门、网络订餐平台、消费者与外卖商家的结构方程模型,分析相关主体的作用关系。结果表明:政府部门监管和消费者监督都对网络订餐平台监管具有直接的正向影响,并且都通过网络订餐平台对外卖商家安全食品生产产生间接的正向影响,同时网络订餐平台监管对外卖商家安全食品生产具有直接的正向影响且作用最为明显。针对我国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研究以定性分析为主,缺乏实证分析依据与理论模型探讨。本文的创新体现在采用博弈论和优化理论分析了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相关主体的行为策略,通过调查分析获取数据并建立结构方程模型实证分析了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相关主体间的作用关系,为我国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论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