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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府节能到市场节能是我国与国际节能发展趋势接轨的必然选择。作为市场组织形态的ESCO的成长与发展,既是培育节能市场形成的契机,也是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路径。国际发展经验与我国节能市场的发展逻辑证明,民营资本在ESCO的份额是保证节能市场与节能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民营ESCO是推动中国节能市场化转型的重要利器。节能产业发展中民营资本的注入不仅减轻了国家财政的负担,更能促进节能产业投资的多元化,调动公众参与节能的积极性。与国有资本的博弈中,民营资本最大的发展瓶颈是融资困难,突破融资瓶颈成为我国民营ESCO增长的契机。我国融资法律对民营资本的扶持缺乏制度创新,围绕民营资本制度创新的设计理念是降低其融资成本与融资风险。民营ESCO融资法律在金融领域、资本市场、担保制度、节能奖励监督上的立法不足限制了其发展壮大,我国在这些方面创新出低成本低风险的融资制度,是破解融资困境的法律之道。这对构建竞争性节能市场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分四章:第一章重点分析了我国节能市场化与ESCO的特点,介绍了现有的融资立法现状与不足,分析了我国ESCO的发展现状;第二章详尽分析了我国ESCO现有的融资结构和融资渠道,通过分析当前各种融资制度的利弊,再结合我国民营ESCO的特点,归纳出民营ESCO陷入融资困境的主要原因是融资风险评估、金融、担保、证券、节能奖励监督等方面的制度性缺失。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具体分析,力图解决融资障碍;第三章主要介绍国外的一些先进的融资制度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上的应用,产生了很好的效果,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国际经验。我国可以吸收借鉴,并根据本国情况进行制度设计;第四章有针对性地对我国ESCO融资困境提出具体的解决之道。如EPC机制与融资租赁制度的结合,资产证券化、新三板制度的推广,未来收益权质押的应用,政府节能担保基金等制度创新。本文旨在立足民营资本的视角,针对出现的融资困境,对我国的融资法律制度中的担保问题、资本市场、金融制度进行改革创新,修改节能奖励办法和监督机制,并做好配套制度建设,最终形成一个多样化、灵活性、适合民营节能企业的融资环境。